VOCs预警监测系统建设数据采集安全处理及传输系统招标公告

VOCs预警监测系统建设数据采集安全处理及传输系统招标公告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QL*******-Z-003分01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受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委托,就以下系统开发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1.项目基本情况

谈判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VOCs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数据采集安全处理及传输系统

谈判项目简况:本项目名称为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VOCs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数据采集安全处理及传输系统,为完成宁夏石化公司厂区内六台VOCs监测设备现场调试,将污染监测数据进行统一采集并上传至中国石油VOCs综合管控系统平台,建设实时在线监测传输等现场工作,现需要对宁夏石化公司六台VOCs在线监测设备现场调试、平台软件对接工作以及配套所需的24口光纤交换机和光纤单向网闸硬件设施进行谈判采购,采购内容为:数据采集安全处理及传输系统,包括相关软件和配套光纤交换机和网闸等。

谈判范围:宁夏石化已建6套VOCs分析仪数据采集安全处理及传输系统现场调试工作,以及配套硬件2台24口光纤交换机和1台光纤单向网闸。

1、宁夏石化6套VOCs分析仪数据采集安全处理及传输系统现场调试

1.1将VOCs分析仪设备监测数据发送至中心平台数据接收端,具体传输要求如下:

1)油品车间314单元汽车装车油气回收装置分析小屋内的分析仪主机通过新增12芯光缆传输至314控制室内光缆交接箱后汇聚至711控制室内新增华为24口交换机,然后跳接到711控制室内光缆交接箱;

2)油品车间311单元火车装车油气回收装置分析小屋内的分析仪主机通过新增12芯光缆传输至311控制室内光缆交接箱后汇聚至711控制室内新增华为24口交换机,然后跳接到711控制室内光缆交接箱;

3)油品车间311单元苯火车装车油气回收装置分析小屋内的分析仪主机通过新增12芯光缆传输至311控制室内光缆交接箱后汇聚至711控制室内新增华为24口交换机(设备同上),然后跳接到711控制室内光缆交接箱;

4)水汽车间401单元除臭装置分析小屋内的分析仪主机通过新增12芯光缆传输至401控制室内光缆交接箱;

5)二联合车间60万吨年连续重整四合一炉分析小屋内的分析仪主机通过新增12芯光缆传输至702控制室内光缆交接箱;

6)常压加热炉原有VOCs分析小屋内的分析仪主机通过新增12芯光缆传输至一联合控制室内光缆交接箱。

以上各数据跳接至711控制室、401控制室、702控制室和一联合控制室内的光缆交接箱后直接跳接至710控制室内光缆交接箱后,再经由710控制室内新增的24口华为交换机、网闸后抛送到中心端数据接收端口,应保证数据的安全隔离,避免数据的二次修改、以及病毒木马的攻击。

1.2 数据采集存储

使用搭载“数据采集安全处理及传输系统”的数据系统,利用内网,直接将设备监测数据发送至中心平台数据接收端,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每一台VOC污染源监测仪配置一台数据采集仪,数采仪接收到设备数据后直接将数据抛送到中心端数据接收端口,避免数据的二次修改。

针对每一台数据采集仪在发送数据的时候配置唯一编码(例如:nxsh_voc__0001或使用MN号),以标识设备所属的企业园区、监测点位及设

数据存储采用可扩展式阵列存储机制,不同仪器数据分配相应的数据存储单元,降低仪器设备数据之间的耦合性。在数据交互过程中采用了异步、并发、缓存及程式等处理,提高数据访问效率,同时配合的存储结构优化和IO性能优化,进一步提高数据访问效率备类型。

本项目配套采购的硬件设备规格要求

根据本项目现场施工要求,应邀谈判人还需配套采购24口光纤交换机和光纤单向网闸硬件设施,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硬件设备

数量

规格描述

备注

1

24口光纤交换机

2

华为(S5720S-28P-SI-AC 24电口、4光口,配套4个千兆光模块)可网管调试

业主要求设备需与原系统配套

2

光纤单向网闸

1

北京万维兴业G_Linker安全数据采集设备323E/V2.0,包括设备安装调试

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银川市)或买方指定地点。

工期或供货周期:2020年04月15日进入现场,施工工期为1个月。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2.谈判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 ,具有纳税人资格。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近5年内谈判人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骗取中标、无法律诉讼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2.4谈判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与发包人联系并在谈判截止日期前签订技术协议。

2.5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谈判。

2.7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谈判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有意谈判人获取本公告后,主动与招标机构联系,报名后与昆仑公司签订技术协议,如未签订技术协议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商务报价。

2.8 应邀单位具有ISO质量、环境和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2.9 应邀单位应具有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软件和硬件的集成、调试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 谈判人报名

3.1有意参加谈判人,请于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0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00 时,将单位介绍信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内进行报名。

4. 谈判文件递交

4.1谈判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 27 日10:00点,递交地点: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西路天山小区内龙湾公馆办公室楼 李瑞收,158*****699,lr0172-jl@cnpc.com.cn。

4.2谈判价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 27日10:00点,递交地点: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西路天山小区内龙湾公馆办公室楼 李瑞收,158*****699,lr0172-jl@cnpc.com.cn。

4.3谈判价格文件报价要求:签字盖章原件。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 100037

联 系 人: 张远电 话: ***-********

电子邮件: zhang.yuan@cnpc.com.cn 传 真:

招标人评审方: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 址: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西路天山小区内龙湾公馆办公室楼

邮 编: 100037

联 系 人: 李瑞电 话: 158*****699

电子邮件: lr0172-jl@cnpc.com.cn 传 真: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驻吉化公司支行

户 名: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账 号: 08022118 0920 0238 148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0年3月17日


标签: 传输 处理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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