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涉气污染源管控服务需求公示

深圳市盐田区涉气污染源管控服务需求公示

( 深圳市盐田区涉气污染源管控服务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盐田区涉气污染源管控服务

采购类型

公开招标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

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提出目标,到 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内。《深圳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提出目标:2020年PM2.5年均浓度进一步降至25微克/立方米。其中对盐田区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为:2020年PM2.5年均浓度降至21.7微克/立方米。

为落实上述目标要求,盐田区自2017年7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扬尘污染治理(喷雾抑尘)工作,辖区道路扬尘和施工扬尘污染有较为明显改善,全区环境空气颗粒物污染得到了有效的控制。2019年度,盐田区空气优良率是94.5%,PM2.5的年均浓度是19微克/立方米,提前完成了《深圳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PM2.5的目标。

盐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对标国际先进都市,仍有较大差距。尤其近几年来臭氧浓度显著上升,已经取代PM2.5成为深圳市首要大气污染物。VOCs和NOx是臭氧的重要前体物,而人为产生的VOCs和NOx主要来源于工业源,因此改善深圳市大气中臭氧的污染情况,稳步提升盐田区空气优良率,实现《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目标,加强对涉气工业污染源的精细化管控显得尤为必要。

2019年1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深圳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力争本世纪中叶成为全球生态标杆城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天蓝地绿水清。这对盐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推进落实《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保持盐田区优良的环境状况,拟开展盐田区涉气污染源管控服务项目,针对扬尘源和工业源两大涉气污染源采取强化管控措施,一是为重点解决地铁施工沿线扬尘、旧改拆迁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继续开展常态化喷雾抑尘、降尘措施;二是加强全区涉气工业企业的精细化管控,开展污染源企业废气排放工况(过程)监控及数据分析,通过由“点末端监控”向“过程(工况)监控”的转变,实现环保监测的精细化和数据化,帮助环境管理部门实时、高效地监管涉气企业的污染排放,对工业废气实施更为全面、精细、有力的控制。通过对扬尘和工业废气的治理防控,以期达成持续改善盐田区优良的空气质量目标,稳步提升辖区人居幸福感。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证明材料: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及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声明。) 2.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3.已在深圳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为:http://www.cgzx.sz.gov.cn)。(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从深圳市政府采购网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注册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4.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文件,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13-01001深圳市盐田区涉气污染源管控服务1.0
*******.0
2PLAN-****-********13-01002深圳市盐田区涉气污染源管控服务1.0
*******.0

具体技术要求


四、服务要求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标注

其他说明

1

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要求,为持续推进盐田区空气污染治理工作,通过采购“深圳市盐田区涉气污染源管控服务”项目,拟对盐田区扬尘源和工业源两大涉气污染源采取强化管控措施,一是为重点控制地铁施工沿线扬尘、旧改拆迁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扩散问题,采用环保抑尘喷雾车继续开展常态化喷雾抑尘、降尘措施;二是加强全区涉气工业企业的精细化管控,开展涉气污染源企业废气排放工况(过程)监控及数据分析,帮助环境管理部门实时、高效地监管涉气企业的污染排放。通过对扬尘和工业废气的治理防控,达到有效减排和持续提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的目标要求。



2

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一)抑尘服务

1、服务范围

本项目抑尘服务于盐田全区范围,服务过程中重点针对三个区域展开治理服务,分别是盐田港后方陆域、沙头角片区和梅沙片区,分别如下:

(1)沙头角片区:以“云汉10号”为中心方圆1.5km公里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包括上梧桐路、下梧桐路、云汉路、梧桐路、荔山路、海山路、海景二路、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临海路等,如下图红线标识。重点关注片区8号线地铁沿线施工工地、太平洋项目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海山街道和沙头角街道主要市政干道。

沙头角片区重点服务范围

(2)梅沙片区:以“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为中心方圆1.5km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包括:环梅路、倚云路、怀海路、宋彩道、彩陶路、爱梅路、环碧路、艺海路、盐梅路、闻檀道、望翠道等,如下图红线标识。重点关注片区内更新拆迁工地等易产生扬尘区域,梅沙街道主要市政干道。

梅沙片区重点服务范围

(3)盐田港区后方陆域:后方陆域约4.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交通道路,包括北山道、永安北一街、梧桐山大道、东部沿海高速围合的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交通道路,如下图红线标识。

后方陆域服务范围

实施抑尘服务过程中,在工作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甲方有权根据部门工作安排、服务单位工作饱和度、天气状况、具体路段环境卫生情况适时调整具体作业范围。

2、服务要求

(1)日常作业

采用多功能抑尘喷雾车对服务范围内市政道路或公共区域实施地面喷洒和空中喷雾作业。在上述服务范围内重点针对施工车流量较大的交通干道、土方施工和旧改拆迁工地进出市政道路的接驳路段、工地周边的市政路段等道路扬尘较为严重的路段实施喷洒路面抑尘剂和清水喷雾交替作业。

其中:

①对市政公共道路,非降雨天气(当天24小时内累计降水量小于10 mm)平均每台车每天喷洒不少于2车次道路抑尘剂,抑尘剂喷洒浓度范围为0.1%~0.2%,作业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喷洒频次和喷洒浓度,路面积尘多、扬尘严重时增加喷洒次数。

②非降雨天气每天喷洒作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对市政道路上空和公共广场等区域实施循环清水喷雾降尘3至4车次。

(2)应急作业

服务承包单位无条件服从区级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大气环境治理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和雾霾天气做好应急作业准备。

(3)作业时间

非降雨天气(当天24小时内累计降水量小于10 mm)每天作业,每天作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错开交通和人流高峰期。应急作业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机动安排。

(4)抑尘剂技术参数要求

(a)抑尘剂外观与感官特性:

①感官特性:无味或无明显刺激气味。

②密度(g/cm3)(20℃):1.0~1.1

③粘度(mPa?s)(25℃):>5

④pH 值:6~8

⑤固形物(%):≥1

(b)抑尘剂腐蚀性指标如下:

①钢材平均腐蚀速率(m/a):≤5×10-5

②铝合金均匀腐蚀速率(m/a):≤3×10-5

③不锈钢平均腐蚀率(m/a):≤1×10-7

④车辆橡胶管均匀腐蚀(mg/cm2?h):≤1×10-7

⑤车辆醇酸油漆片均匀腐蚀(mg/cm2?h):≤1×10-7

(c)抑尘剂健康毒理性指标如下:

①总汞(mg/L):≤0.05

②总镉(mg/L):≤0.1

③总铅(mg/L):≤1.0

④总铬(mg/L):≤1.5

⑤总砷(mg/L):≤0.5

⑥甲醛(mg/L):≤5

⑦皮肤刺激度:<2.0

⑧急性经口毒性试验(mL/kgBW):≥60.0

(二)工业企业废气排放工况(过程)监控及数据分析

1、服务内容

(1)从全区现有涉气工业企业中选取40家涉气监管企业安装废气排放工况监控设备,提供一年期的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设备租赁和运行维护服务。工况监控系统采集数据包括:产生废气的生产线关键生产设备的运行工况(开关状态、电流)、该条生产线对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关键设备的运行工况(开关状态、电流)。

(2)提供监控数据分析服务。借助系统平台,对已安装工况监控设备的涉气企业信息进行管理、对采集的监测数据进行存储、查询和统计;开展数据分析工作,定期出具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根据监测数据,对涉气企业进行分级管理,为监管和执法提供参考名单。

2、服务成果

(1)在全区40家涉气企业安装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设备,提供设备的租赁和运行维护服务。

(2)设备经工勘、安装上线后,定期提供《涉气污染源企业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数据分析报告》,将已安装上线的企业废气排放及治理工况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给采购人,并根据监控数据分析结果提供阶段性监管企业名单。

二、监督考核要求

由甲方组建项目考核小组,对中标方进行服务质量绩效考核。中标方必须接受甲方每月量化评分考核,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作相应扣分处理。考核评分标准满分为每月100分。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1。

(1)考核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将按违约处理并终止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

(2)60分(含)~75分(不含)为“合格”,甲方将视情况约谈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扣除合同额当月服务费用的10%。

(3)75分(含)~90分(不含)为 “良好”,根据所扣分值每分扣除300元,在当月服务费里扣除。

(4)90分(含)~100分为“优秀”,全额支付合同额当月服务费。

考核为“合格、良好”的,乙方对于考评结果和需整改项目有申诉和解释权,经考评小组确认属实,对考评结果可予以调整;确有争议的,决定权归考核小组。

考核为“不合格”的,乙方对于考评结果和需整改项目有申诉和解释权,经考评小组确认属实并报甲方领导研究,决定对考评结果是否作出调整。



3

人员及场所要求

一、投标人抑尘服务项目组应配备5人或以上,其中配备至少1名现场管理人员和4名持有B2级及以上驾驶执照的专业司机(其中1名司机备用于响应突发应急事件)。

二、在合同期内,项目组应有不少于2人在盐田区办公,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环境类或相关专业,并自带电脑办公设备,自行负担食宿。



4

服务期限(必选)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2020年4月——2021年 4月)

合同服务期: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本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依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但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双方每签一年协议后需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进行备案,并以此作为向国库中心申请付款的依据。



5

投入设施要求

项目设备要求

(1)设备数量:中标方须至少具有(自有购置或租赁)3台多功能抑尘车且车况良好。

(2)设备基本参数:

①抑尘车必须满足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国五标准”。(提供机动车环保网https://www.vecc.org.cn/查询车型是否符合国五标准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抑尘车喷雾水平最大射程不小于80m。(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③抑尘车风炮俯仰角度范围不小于50度,水平回转角度范围不小于180度。

④抑尘车功能齐全,具有喷雾抑尘和前冲、后洒、绿化喷洒、道路冲洗等多种功能,雾化雾滴颗粒小于250μm。

⑤抑尘车带有水力混合或机械混合搅拌装置,适用于喷洒化学抑尘剂。

⑥车辆自带水箱设置低水位报警系统,可实现自动报警防护功能,防止水泵因为缺水工作而损坏。

⑦水罐容积不小于8m3,在服务期间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渗漏。

⑧随车配置GPS定位系统,在项目中标以后,GPS监控平台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6

其他要求(可增加或删除)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信息真实、有效。

2.采购方拥有本项目成果的所有权。

3.投标方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露采购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

4.为防止低价竞标、恶意竞标,确保本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达到项目预期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人员保障。承接单位所配备的工作人员须相对稳定,在合同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变更,人员有变动或离职时,须提前至少30天正式通知采购单位,并安排好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和交接手续。



其他

技术资料

标准描述

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特别要求

□有□无

指引:一般采用标准表述,如有特殊要求采购人可更改技术资料要求的标准表述,在自定中填写。



指引:

1.所有服务要求采购人须如实填报,本表将作为服务偏离表里服务的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如实一一响应。

2.按服务项目清单所列的内容及顺序,逐项描述服务要求;

3.服务要求描述以具体服务事项及要求为主要方式;

4.服务事项及要求须逐条描述并有编号。评标时,每一条具体编号视为一条服务要求。

5.服务要求可分为核心服务要求(以*号标注),重要服务要求(以▲号标注)和一般服务要求。

6.核心服务要求(以*号标注)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将做无效处理。其数量建议≤3条。

7.重要服务要求(以▲号标注)数量≤全部服务要求的数量10%-30%。若需超过30%的数量,请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说明。

8.技术资料有特别要求的,须逐项填写。

商务需求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中标方应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2.服务地点:盐田区

3.付款方式:

签订项目合同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5%的项目启动款,之后每个月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该月的项目款,其中12月封账可提前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支付该月项目款。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4.关于验收

(1)中标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方提供服务。

(2)采购方有权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估,中标方应予配合,并及时协调、解决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

(3)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4)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全部人员、设备、食宿场所等。

B.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且未因中标服务商原因影响工作开展。

5.违约金:

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内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车辆的扣除违约金。本项目的违约金为中标价的5%。

6.报价要求

⑴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制,财政控制金额为441.69万元,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人报价须为全包价,应包括实施本项目所涉及的劳务、管理、利润、税金及所有风险责任支出等一切费用,高于财政控制金额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一切费用。

⑵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投标前自行前往盐田区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本项目的位置、情况,考虑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本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追加合同金额的申请将不获批准。中标后,投标人报价即作为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价格。

⑶ 投标人应依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不得串通投标,不得以低于自身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如评委会有理由怀疑投标人涉嫌以低于本企业成本的价格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限定时间内给予详细成本核算并论证报价的合理性,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指引:

1.具体商务需求须逐条按顺序填写,供投标人编写商务条款偏离表时一一响应。

2.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置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以*号标注),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将做无效处理。

3.采购人如有特别要求,可在“自定”中填写。

评标信息

六、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

54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0

评审内容: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1%-100%;评价为“良”得61%-80%;评价为“中”得30%-60%;评价为“差”不得分。(部分情况下可采取客观化评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5

评审内容: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1%-100%;评价为“良”得61%-80%;评价为“中”得30%-60%;评价为“差”不得分。(部分情况下可采取客观化评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8

评审内容: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1%-100%;评价为“良”得61%-80%;评价为“中”得30%-60%;评价为“差”不得分。(部分情况下可采取客观化评分)

4

违约承诺

4

评审内容: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1%-100%;评价为“良”得61%-80%;评价为“中”得30%-60%;评价为“差”不得分。(部分情况下可采取客观化评分)

5

项目拟使用的设备(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8

评审内容:

考察本项目拟投入使用的抑尘车情况。

(1)抑尘车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购置的得40%,抑尘车为投标人租赁(含部分自有购置)的得20%,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的得10%。(投标人需提供抑尘车购车发票或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作为证明资料,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的须提供购买或租赁承诺书)

(2)在满足招标不少于3台多功能抑尘车的前提条件下,抑尘车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设备参数要求的得60%;抑尘车水平射程不满足要求的得0分;抑尘车水平射程满足要求但其他设备参数不满足要求的每一条扣20%,扣完为止,最低0分。(提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抑尘车配置参数和生产厂家的彩页介绍、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抑尘车的承诺书须注明抑尘车设备参数。)

以上两项得分累计,最高100%。评分时相关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6

项目拟选用产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5

评审内容:

对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抑尘剂质量进行评价: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抑尘剂安全卫生、无毒、无二次污染,抑尘剂技术参数应符合招标书中“抑尘剂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抑尘剂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符合本招标书抑尘剂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00%,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无法判断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以提供有CNAS认可和CMA计量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为准)

7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6

评审内容: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有环保类国家资格证书的(包括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得30%。

(2)项目负责人具有政府部门或其直属机构委托的扬尘治理类服务项目(项目合同体现“扬尘污染治理”或“抑尘”内容)的业绩经验,每提供1项得15%,最高得40%,否则不得分。(提供业绩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政府部门或其直属机构委托的污染源过程(或工况)监控类项目负责人经验的,得30%。(提供业绩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以上3项得分累计,最高100%。(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业绩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明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8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8

评审内容: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0%,本项最高得20%。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环保类国家资格证书的(包括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每提供1人得10%,本项最高得20%。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有参与政府部门委托的扬尘治理类服务项目(项目合同体现“扬尘污染治理”或“抑尘”内容)经验的,每提供1人得15%,最高得30%。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有参与政府部门或其直属机构委托的污染源过程(或工况)监控类项目经验的,每提供1人得15%,最高得30%。

以上4项得分累计,最高100%。(提供相应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单位盖公章的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明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服务部分

5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服务网点(场地)

3

评分内容:

投标人在深圳市有固定服务网点得100%,在广东省内有固定的服务网点得30%,否则不得分。

(提供服务网点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未提供或不清晰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2

评分内容: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1%-100%;评价为良得61%-80%;评价为中得30%-60%;评价为差不得分。

4

综合实力部分

14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3

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废气类别的得40%。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含临时)的得30%。

(3)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带CNAS标识的认证证书: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证齐全得30%分数,其他情况不得分。

以上3项得分累计,最高100%。(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或无法辨别不得分)。

2

投标人获奖(荣誉)情况

2

评分内容: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2月至2020年2月)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级别的环保科技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35%分,本项最高得100%。

(提供投标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或无法辨别不得分)。

3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

1

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污染源监管或环境管理类的专利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50%,最高得100%。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6

评分内容:

提供近三年内(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

(1)有承担过政府部门或其直属机构委托的扬尘治理类服务项目业绩的(项目合同体现“扬尘治理”或“抑尘”内容),每提供一个得20%,最高60%。

(2)有承担过政府部门或其直属机构委托的污染源过程(或工况)监控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0%,最高40%。

以上2项得分累计,最高100%。

(提供合同(须体现评审内容)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项目合同不累积得分,同一项目续签合同(或补充合同)不累积得分。)


5

投标人履约评价情况

2

评分内容: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业绩符合上述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履约评价或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价为优或验收合格才得分,每提供一份有效的履约评价或验收报告得35%,最高得100%,同一项目合同不累积计分。

5

供应商社会责任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公司诚信

5

评分内容: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7]8号)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深财购[2017]42号)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政策导向),有违法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本项不得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于开标现场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诚信档案”栏目以及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集中查询投标人的诚信状况,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6

投标文件质量

2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文件质量评价

2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上传招标文件的总体质量(内容的响应情况、节点的对应情况、文件的清晰度)进行评价,按“优”81-100%,“良”61-80%,“中”31-60%,“差”0分打分。

其他


附件

*******" target="_blank">附件1盐田区涉气污染源管控服务项目考核评分表.docx


标签: 污染源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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