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和居委会珠江路南侧31街区东北角B、C地块“三旧”改造项目房产分配返销事项公告
佳和居委会珠江路南侧31街区东北角B、C地块“三旧”改造项目房产分配返销事项公告
公 告
佳和居委会于2019年 9月30日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珠江路南侧31街区东北角B、C地块“三旧”改造项目房产分配返销事项(附下),并票决通过,现将此事项公告,公示期2020年3月9-13日,本社区党员、居民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社区党总支部、居委会提出。联系电话:********
佳和居委会珠江路南侧31街区东北角B、C地块“三旧”改造项目房产分配返销事项:
本项目依据汕头市人民政府汕府函〔2015〕213号文批准方案实施,由东和经联社、佳和经联社与汕头市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改造,可建用地面积10.914亩,其中:佳和经联社5.126亩,东和经联社5.788亩。经规划局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C地块上共可建住宅面积29008.18m2(含保障房面积290.08 m2),商业655.37 m2,商务2984.08 m2,地下室车位122个。
一、根据《合作建设合同书》及政府批复,利润分配按相关部门批准后的可建幢数所产生的面积,经联社分得项目的房产及公共面积的总面积为32%,根据两个经联社供给项目用地的土地面积按比例计算,东和经联社可分得住宅面积5537.61m2,地下室车位21个;佳和可分得住宅面积4906.83 m2,地下室车位18个。
二、佳和经联社拟将本合作项目所分得的房产全部返销给汕头市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佳和经联社净收益拟住宅单价4773.18元/㎡、车位每个150000元,合计净收益金额为人民币贰仟陆佰壹拾贰万壹仟壹佰玖拾壹元柒角正(¥26,121,191.70元),其中住宅款4773.18* 4906.83=********.7元,地下室车位款150000*18=*******元。佳和经联社收净总收益金额后涉及本合作项目收益结算的一切课税及费用均由金豪公司依法缴纳,经联社一概不负责。
三、本项目收益提前兑现款及代付的土地出让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补偿性地价款、土地契税、土地印花税等金额不计利息。金豪公司已支付佳和经联社项目收益提前兑现款¥14,677,500.00元,金豪公司代佳和经联社支付的土地出让金¥3,049,300.00元、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补偿性地价款¥8,059,600.00元、土地契税¥333,267.00元、土地印花税¥1,524.70元,金豪公司向佳和经联社支付共计人民币贰仟陆佰壹拾贰万壹仟壹佰玖拾壹元柒角正(¥26,121,191.70元),至此本项目收益实现完毕。
附:********/********160129_464.doc" target="_blank">1、《珠江路南侧31街区东北角B、C地块“三旧”改造项目收益结算协议书》
********/********160153_415.doc" target="_blank">2、《珠江路南侧31街区东北角B、C地块“三旧”改造项目收益结算说明书》
佳和社区总支部 佳和社区居委会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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