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工程设计
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工程设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DLZB2007-04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1、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的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工程,已由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工程设计;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自筹已落实 ;
建设规模: 11000平方米 ;
2.2项目地点为: 规划凯旋路中部,邱家村附近 ;
3、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
5、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6、投标申请人可从 长春德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7 年 1 月 19 日至 2007 年 1 月 23 日,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4 时,购买预审文件联系电话:********。投标单位报名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00 元,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工程设计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9、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7 年 1 月 25 日 13 时30分以前送至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10、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7 年 1 月 26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1、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人: 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盖章)
办公地址: 长春市长江路377号
邮政编码:_ 130011 _ 联系电话: ********
传 真:_ ******** 联系 人: 郭儒迪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德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1805室
邮政编码: 130031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李明刚
日期: 2007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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