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项目室外幕墙工程招标公告补遗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项目室外幕墙工程招标公告补遗
招 标 公 告 补 遗
招标项目编号: JLTC-07006
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项目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筹建处的委托,代理本项目的室外幕墙工程的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35131m2,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主楼建筑面积28510 m2,层数为20层,总高度为99.3米。裙楼建筑面积6621 m2,层数为1层、2层,高度均为10.2米。
3、建设地点:长春市东方广场南侧,吉林东路西侧。
4、计划开、竣工日期:Ⅱ标段2007年7月1日开工,2007年9月30日竣工。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6、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8、招标内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材幕墙工程施工,Ⅱ标段裙楼外侧周边全部幕墙工程施工(含铝合金窗工程)。
9、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10、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投标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设计和施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07年1月15日至1月23日,每天上午9:00 至下午16:00。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13、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7年1月24日9:00以前递交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并预计于2007年1月25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及招标文件。
14、外埠施工企业资格预审报名时须提供《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办理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15、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招 标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筹建处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电话及传真:****-******** 联 系 人:王明远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邮政编码:130041
联系电话及传真: ****-******** 联 系 人:刘瑛、王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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