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防爆器材等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防爆器材等设备招标公告

商丘市公安局“虞城、柘城、睢县、宁陵、民权县公安局防爆器材”等设备


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就“虞城、柘城、睢县、宁陵、民权县公安局防爆器材”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1]133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 防暴器材; 项目预算资金:*******元;


序号

明细科目

数量

预算单价

A包防护装备

A1

防弹衣

90

2000

A2

防弹头盔

90

1800

A3

防弹面具

90

600

A4

防弹盾牌

36

3000

A5

防爆盾牌

56

200

A6

防爆服

70

1800

A7

防毒面具

75

600

A8

防护服

25

1000

A9

防爆警棍

160

200

B包单警装备

B

单警装备

285

2000

C包防爆及其它类装备

C1

便携式防催泪驱散器

40

3300

C2

可重复灌装式

300

140

C3

防暴催泪驱散器

30

600

C4

抓捕网

35

1200

C5

其他警戒装备

10

1000

C6

反光背心

210

80

C7

手铐

120

45

C8

救助器材

7

5000

C9

灭火器材

35

200

C10

应急照明设备

1

50000

C11

手持喊话器

85

280

C12

搜索灯

62

1000

C13

简易破拆拆工具

3

15000

C14

脚镣

61

100

C15

约束带

75

80

C16

测速仪

5

20000

C17

其他勤务装备

25

6000

C18

警械

23

5000

以上A、B、C三个包可以全投,也可以分投,但一个包内的产品不得分拆。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1年11月4日—2011年11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08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1年11月23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八、联系人:曹忠林 孙宜民

九、联系电话:0370—******* 

十、注意事项: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必须携带: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A包投标人必须是《2009年河南省公安厅警用装备生产企业名录》(豫公通〔2009〕217号)中的防护装备类企业。所投的防弹衣、防弹头盔、防弹盾牌、防弹面具必须是公安部入围、列装生产企业或公安部入围、列装生产企业的授权经销商,其它单警产品必须是公安部单警装备的入围企业生产的产品。

(4)、B包投标人必须是《2009年河南省公安厅警用装备生产企业名录》(豫公通〔2009〕217号)中入围企业,投标人所投的警用制式刀具、强光手电、手铐必须是公安部单警装备的入围企业或入围企业的授权经销商,其它单警产品必须是公安部单警装备的入围企业生产的产品。

(5)、C包投标人必须是《2009年河南省公安厅警用装备生产企业名录》(豫公通〔2009〕217号)中入围企业,投标人所投便携式催泪驱散器必须是公安部入围、列装生产企业或公安部入围、列装生产企业的授权经销商。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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