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0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4G网络优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YZBL000408),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1.1.1本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地市自主选购服务、区集中支撑优化服务两项内容,其中①地市自主选购优化工作包括基础、覆盖优化A、KPI、覆盖优化B、NPS提升、VOLTE优化6个优化模块,共17项专题工作,从系统指标、测试指标、用户感知三方面提升网络质量,服务周期为180天;②区集中支撑优化服务周期为270天。
1.1.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1.3※采购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如因框架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在第12个月之前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已到有效期,框架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尚未执行完毕,协议执行期延长3个月,到期后该协议终止。
1.1.4服务地点:
标段一:乌鲁木齐、喀什、昌吉、巴州、阿克苏、和田、石河子、吐鲁番、哈密、克州(华为主设备区域);
标段二:伊犁、塔城、博州、阿勒泰、奎屯、克拉玛依(中兴主设备区域);
1.2 采购预算:2431万元(不含税);
1.3 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本次仅对标段一及标段二进行招标。每个标段划分一个份额,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标段一:乌鲁木齐、喀什、昌吉、巴州、阿克苏、和田、石河子、吐鲁番、哈密、克州(华为主设备区域);
标段二:伊犁、塔城、博州、阿勒泰、奎屯、克拉玛依(中兴主设备区域);
标段划分详见附件1-标段划分表。
1.4※本项目人工日单价设置最高限价,初级人员(含测试仪表和车辆)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900元/人/日,中级人员(含系统软件)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100元/人/日;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5招标类型:本项目为服务集中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适用于所有标段)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通信以及相关设备的工程服务或维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仅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省级运营商FDD-LTE网无线主设备优化服务业绩案例至少一个,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3.1各标段单个案例金额要求(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协议下所附最大的一笔订单的金额为准)
标段一:单个案例金额不少于550万元;
标段二:单个案例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标段三:单个案例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2.3.2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相应订单,否则一律不认可。
2.3.3本项目网优服务是指4G无线网络优化服务,不包括工程网络评估测试、工程优化和设备代维等服务。
2.4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说明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除上述内容以外)不存在任何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况”的书面声明。
2.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或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6服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提供4G日常网络优化服务所必需的和达到项目素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按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测试系统和工具仪表;项目配置所有人员必须为专职,具备技术规范书所要求的4G网络现场优化能力,不得同时参与其他项目工作。如不能满足要求,将否决其投标;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两周内接受招标人核实,如不能达到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承诺书的形式体现,提供承诺函)。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8投标人未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黑名单供应商(禁入期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17日21时00分至2020年3月23日21时00分。(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报名时提供的IPASS项目联系人账号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进行下载。
4.1.2.1 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操作如下: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单位信息并上传资格文件后点击“加入购物车”,在“项目参与”-“我参与的项目”-“购标申请”-“去结算”-(填写完整专用发票信息或取消“我需要发票”)点击“立即结算”后使用沃支付完成标书款的支付。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2.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单位开票信息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各一份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告中招标代理联系邮箱。
4.1.3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投标人须通过沃支付进行标书费的缴纳,沃支付注册及支付流程见联通电子交易平台“共享文档”--沃支付平台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银行保函及现金支票除外(如有));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
5.2.1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注: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开标、唱标方式进行,报价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将报价公布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各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查询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投标人如有异议,须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异议的提出,超时将默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转3转8转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A-1601。(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168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156*****285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城广场1A座304室
项目负责人:邵旻昊、周峰、兰春虎、高方方、周道
联系人:高方方
联系电话:
138*****272邮箱:gaofangfang_xm.cicdi@chinaccs.cn
帐 户 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7日
附件1-附件1-标段划分表.xlsx158*****335********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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