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灌南路(新建中路—纬二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通灌南路(新建中路—纬二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通灌南路(新建中路-辅二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LYG********2
工程名称 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通灌南路(新建中路-辅二路)新建工程
招标人名称 连云港市海州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
工程规模 道路长度1370m,道路路幅宽为40m.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LYG********202 通灌南路(新建中路—纬二路)新建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 2100 2011-11-28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市招投标中心321室(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 2011年11月4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11月18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2年9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1年11月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1年11月1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一、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及苏建招【2009】140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
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一)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
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中所涉及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
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
经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2)、外地进连施工必须执行连建招【2006】308号文的规定: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成立分公司,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
(包括省市进入本市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
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3)、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4)、按连建招办(2007)03号规定: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有、无不良行为和有、无在建工程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有、无不良行为和有、无在建工程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有、无不良行为和有、无在建工程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5)、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
【2011】9号文。计入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6)、按苏建管企〔2008〕19号规定:未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三级项目经理除外。
二、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分值为:1、投标报价74分;2、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本项指标为扣分
项目);3、施工组织设计20分;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5、投标人业绩2分6、信誉(-2分~+2分)
三、其他
1、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2、本工程执行建市[2007]72号文: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报名。
3、本工程执行苏建价〔2008〕67号文,
一、投标报价(满分74分):
1、以通过初步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
2、每上浮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说明: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予以公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10】333号附件三(投标报价评审的三种方法)中的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说明: 
1、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
2、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的评价。
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
度,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0≤优<1; 1≤良<2; 2≤中<3; 3≤差<4
三、施工组织设计(满分2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3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四、投标人业绩(满分2分)
1、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的,得0.3分(自表彰决定印发之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日止一年内);获得省优的,得1分(自表彰决定印发之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日止二年内);获得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得1.5分(自表彰决定印发之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日止三年内);对于同时获得上述奖项的,只计其中一个最高奖项得分,不累计加分。
2、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省辖市级得0.1分,省级得0.3分,国家级得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对于同时获得上述奖项的,只计其中一个最高奖项得分,不累计加分。
说明: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
五、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并现场回答评委会提出的问题。(陈述及答辩评审要点及得分详见附表)
六、信誉(-2分~+2分)
根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件精神、连云港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涉及市建设局资质管理的对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国家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实行查询制度。
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如当地未实行查询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注:潜在投标人项目经理由招标人负责查询的,若需更换,则必须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将更换的项目经理相关资料报送至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否则招标人将不负责查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
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0分;
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说明: 在统计技术标部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时,取所有参与评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4、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及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引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非本市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
5、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6、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
吴科长
传真 电话
****-********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新浦区苍梧东路45#中房鑫城A东楼406 联系人
夏加红
传真 电话
151*****699
邮编 222006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1年11月4日至 2011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市招投标中心321室(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年11月4日至 2011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市招投标中心321室(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 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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