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东海县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DHCGGK*******)公开招标第二次公告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东海县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东海县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海县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HCGGK*******(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及简要说明:

(1)详见《货物需求方案》。本项目包括: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2)本次招标采购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日起40日(日历日)内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贰万元,保证金及风险金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其它一切形式均不接受,并对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票人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行城中支行;账号:****************01)。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3)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原厂商或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参加本项目出具的投标专项全权授权委托书,并明确承担一切售前、售后责任;

(4)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登记及接受信息:

参加东海县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DHCGGK*******)公开招标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登记仍有效.请尽快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联系人:黄德如,联系电话:****-********),重新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报名登记时间:2011年11月4日-2011年11月18日

(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登记地址: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东海县国税局西侧水晶珠宝城二楼)。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5日上午9:30时前

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5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东海县财政局二楼216阶梯教室(东海县晶都大道)

五、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各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

(5)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一);

(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东海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8025/8027房间,联系人:刘瑞华、姜睢增,联系电话:****-********/********/189*****103 /********)。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另需提供的资料为: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二(此申请书在同一页纸,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自负);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三;6、项目审查表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四。

本项目主要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当天初步查看证书齐全与否、年检是否通过、注册单位是否相符、证明材料是否可信。能够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它事项:

(1)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持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3)现场勘查: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

潜在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并应认为潜在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担。

(4)潜在投标人在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自行携带U盘。

七、联系事项:

有关招投标的事务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也可以与我中心联系,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海县国税局西侧水晶珠宝城二楼

邮编:222300

东海县环境监测站联系人:陈士新 联系电话(传真):****-*******

采购中心联系人:黄德如 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一:

确定参与投标确认函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将参与_____编号_____项目的投标,已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登记并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此申请书在同一页纸,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

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查询部门、单位:(印)

个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检察院:

因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

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个人):

承诺单位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四:

东海县政府采购项目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注册地

申请单位公章

日期:

审查单位意见

审查单位公章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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