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机关食堂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城区机关食堂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城区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GXYLG********-NXN)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NXCC2020-G3-00035-001),现就南宁市兴宁区城区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城区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YLG********-NXN
三、采购人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预算金额: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及要求 | 采购预算 |
南宁市兴宁区城区机关食堂管理服务 | 1 | 项 | 一、合作方式: 1、由采购单位提供食堂场地,配备厨房设备、用餐设施及相关的办公、运营物资并承担燃气、水电费、空调费、职工餐的原材料采购。由中标人承担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管理费及相关费用。 2、由中标人派驻服务人员负责检查验收食材(食品)原材料、制作餐品、分餐、提供就餐服务接待及厨房餐厅餐具卫生清洁消杀等,协助控制食材(食品)原材料成本及各种燃气、水电、低耗物资使用,保证机关食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 …… | 199.3481万元/年 (合计598. 0443万元) |
服务期限:3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按36个月计算。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3.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七、投标保证金: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2019]27号)规定,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9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到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含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含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4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在册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项目开标会现场登陆开标系统并输入供应商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竞标签到,供应商自行提前准备准确的信息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因供应商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信息错误的,供应商后果自负。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南宁市兴宁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人:罗笑梅;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2、采购代理机构:刘健、梁华隆;联系电话:****-*******、******* 、******* 传真:****-*******;联系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D座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十四、提示条款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2020年3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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