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洞头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 招标公告
2020年洞头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 招标公告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宣传部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洞头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20年洞头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项目 | 1224 | 299880 | 场 | 见公告附件 | 1224场(其中包含灵昆的108场)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发展农村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生工程。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购买办〔2016〕1号)、《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电影放映服务的通知》(浙新广发[2015]199号)等文件要求,自2017年起,农村电影公益放映项目要由县级主管电影行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经请示区政府,由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我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项目均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交由温州市洞头滨海电影放映有限公司承接放映。年终,通过省委托第三方浙江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监管平台对我区放映工作的反馈及日常对我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作的监管,认为温州市洞头滨海电影放映有限公司完成工作任务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2020年,我区年度放映任务数仍为1224场,其中灵昆街道108场,为避免服务成本大幅增加及原有投资损失,保证此项工程的圆满完成,经议价,对比相关县市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情况,特提请部务会研究同意2020-2022年洞头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交由温州市洞头滨海电影放映有限公司承接放映,预算资金为29.988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市专项补助和我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专项经费。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温州市洞头滨海电影放映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中心街43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王旭军 | 工程师 | 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 |
翁建新 | 工程师 | 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 |
苏海鑫 | 工程师 | 温州市洞头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温州市洞头滨海电影放映有限公司放映人员都是由原县电影公司员工,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较强、经验丰富、人员稳定的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队伍,并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并在过去十年承接农村电影公益放映项目以来,完成工作任务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能按照上级要求,顺利地通过历年来的该项指标考核任务,同时,洞头只有该公司完全符合承接主体所需资质和条件。为避免服务成本大幅增加及原有投资损失,保证此项工程的圆满完成,根据文件和会议精神,故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温州市洞头滨海电影放映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朱重阳
联系电话:158*****722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县前路12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张琳
监管部门电话:****-********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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