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五师82团精河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招标公告

兵团第五师82团精河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兵团第五师82团精河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BTJY05SLGK*******)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水利局师市水发【202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兵团第五师82团精河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水利局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7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699.99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五师82团

3.工程规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BTJY05SLGK*******-01-01

新疆兵团第五师82团精河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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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等级及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 2016、2017、2018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连续三年未出现亏损现象(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中标价或工程规模相近的水利工程); (4)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截图,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数量及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格; 施工员:1人,具有水利行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质量员:1人,具有水利行业质量员岗位证书; 安全员:1人,具有水利行业安全员岗位证书及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造价执业从业人员 1人:取得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全国建设工程水利专业造价员资格并注册或备案在投标人名下的;其他管理人员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管理需要配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册》已登记人员;(7)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3月18日 10:00:00至2020年03月25日 20:00:00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兵团政务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

联 系 人:

崔俊杰

联 系 人:

魏疆疆

电 话:

********168

电 话:

159*****68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水 灌区 五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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