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新区环保局季度性环境监测26家企业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年高新区环保局季度性环境监测26家企业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长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2020年高新区环保局季度性环境监测26家企业监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高新区环保局季度性环境监测26家企业监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CX-AK2020-003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创业大厦
联系人: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办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长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高井南路宏远公司家属2号楼四单元101室
联系人:唐娇
电话:177*****487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2020年高新区环保局季度性环境监测26家企业监测项目1项
项目概况: 2020年高新区环保局季度性环境监测26家企业监测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关于2020年高新区环保局季度性环境监测26家企业监测项目。
采购预算: 4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提供本行业认可的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配备、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3-18 09:00:00至2020-03-2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高井南路宏远公司家属2号楼四单元1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1-5项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方磋商文件。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3-31 14: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高井南路宏远公司家属2号楼四单元101室长信公司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3-31 14: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高井南路宏远公司家属2号楼四单元101室长信公司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487
2、开户名称:陕西长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塔支行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长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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