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北仓路软基监测单位招标公告
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北仓路软基监测单位招标公告
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北仓路软基监测单位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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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北仓路以漳发改审[2017]85号文、漳发改审[2019]48号核准建设,由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现我公司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北仓路软基监测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北仓路(软基监测)。
2、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东起惠民路,西至北江滨路)。
3、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75333.50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道路全长2.11km,道路红线宽度33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项目主要建设路基、路面、桥涵、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绿化、交通、照明等工程。项目建安费26574.99万元。
二、比选范围及内容
路基施工期的动态控制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及《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JTG/T D31-02-2013)执行,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北仓路的路基稳定性监测的内容有地表沉降、地基深层沉降、地基深层水平位移、孔隙水压力、土压力、地表水平位移及隆起量等。
监测技术要求1、埋设要求
由监测单位根据相关的技术规范或标准,结合监测项目的特点,提出本监测项目的埋设要求,并报有关方面审批。
2、监测要求
根据设计要求,为监控整个施工过程中路基的稳定性,控制填土速率;推测工后沉降,确定开始铺筑路面的时间;了解在新增荷载作用下,路基下卧土层附加应力变化情况;了解复合地基的力学与变形性状,需对路基进行现场监测。本次对8个路基断面进行地表沉降、地基深层沉降、地基深层水平位移、孔隙水压力土压力、地表水平位移及隆起量进行监测。
3、观测频次
监测频率应根据地质情况、设计施工图要求和有关规范规程及监测建议确定。施工期间监控频率可参下表,观测频率应与变形速率相适应,变形速率小,观测频率可适当减小;反之,变形速率大,观测频率应适当增加。当变形曲线突然变陡时,要跟踪加密观测,分析原因,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措施。
监测频率表
时 间 | 沉降标 | 孔压仪 | 测 斜 | 土压力盒 | 剖面沉降 |
加载期间 | 1次/天 | 2次/天 | 1次/天 | 1次/天 | 1次/天 |
加载后七天内 | 1次/2天 | 1次/天 | 1次/3天 | 1次/2天 | 1次/2天 |
加载一个月内 | 1次/3~5天 | 1次/2天 | 1次/7天 | 1次/3天 | 1次/3~5天 |
加载5个月内 | 1次/10天 | 1次/10天 | 1次/10天 | 1次/10天 | 1次/10天 |
加载5个月后 | 4次/年 | 1次/月 | 4次/年 | 1次/月 | 4次/年 |
3、精度要求
岩土工程位移监控要求较高的测量精度,一般要求误差须小于2mm。如果位移测量漂移值过大,将不能满足即时监控的目的。在电子经纬仪、全球定位和测斜管几种水平位移测量方法中,测斜管方法测量精度较高,该方法以持力层为基准点不容易受外界破坏干扰。测斜管测精度通常为深度的0.01%,即10m深度误差1mm,在20米深度内,观测精度比电子经纬仪和全球定位等方法高。另外,测斜方法能够观测整个地层垂直剖面水平位移,以确定最大水平位移位置和了解软土塑性流特征。因此,本项目计划采用测斜管方法监测软基的水平位移。采用水准仪进行竖向垂直沉降监测。
水平位移预警标准:位移曲线进入加速状态,且位移日增量达到2mm/日;垂直位移预警标准:沉降曲线进入加速状态,且沉降日增量达到4mm/日。
4、资料整理
监控资料要求当天整理及时分析。分析路堤的稳定性,如果分析结果表明情况异常,须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关措施保证路堤的稳定。每周应向业主及监理单位提交观测资料表格(各单位都提供两份),通报观测情况及初步意见。每月提交一份监控报告(一式六份),并在监控工作完成后提交最终总结报告。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按业主的要求及时提供阶段分析报告。
四、监测断面
结合本次设计,拟布置2个类型观测断面,断面位置及仪器布置如下,详见监测断面布置图:
监测断面类型 | 监测项目组合 | 大致适用范围 |
Ⅰ | 地面沉降板(3个)+分层沉降标(1处)+孔隙水压力计(1处)新路坡脚测斜管(2根)+土压力盒+位移边桩(4个) | CFG桩处理的一般路堤段落 |
Ⅱ | 坡脚测斜管(1根) | 桥台前 |
五、检测费用最高限价
本项目的软基监测服务费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00),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包含制定监测方案、监测原件布设费、日常监测费、定期出具监测报告、现场场地平整(若需要)、监测设备及辅助材料、交通、保险、税收等。
六、比选方式:低价中选
五、合同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六、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换发新证的,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应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
3、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派出本项目的主要监测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应取得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勘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其他主要监测人员应持有相关专业的岗位证书。同时,拟投入监测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以岗位证书或劳动合同所署单位为准)。
4、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仪器。
5、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企业信誉承诺函》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6、比选申请人所报的监测费用和监测周期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7、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8、监测单位不得与被监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和经济利害关系。
9、本比选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七、监测周期:从业主通知进场开始至路基容许工后沉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现场开始铺筑路面后终止监测。
八、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1、地点: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商务合约部
2、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4日(北京时间)8:30至 17:30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格林兰庭后面城投市政集团
2、比选时间:2020年3月27日(北京时间)10:00;
3、递交相关资料时间:2020年3月27日(北京时间)9:30至10:00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十、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2、提交方式
①比选申请人须于2020年3月26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将比选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北仓路软基监测单位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
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 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商业城支行 | 1610 6010 0100 2158 73 |
②已缴交年度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凭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中心开具的比选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比选,不需要再缴交比选保证金。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①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②年度保证金退还参照福建漳州城投集团中介机构单位年度比选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备注: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十一、本次比选公告将发布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的公告栏中予以公告_5_个工作日。
十二、中选公示和签订合同
1、本次中选结果公示将发布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的中选公示栏中公示2个工作日。
2、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因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取消中选资格的、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导致比选人从其他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选人或重新比选的,该中选人应赔偿本次比选所发生的损失(含中选人与候补中选人的报价差价、重新比选所发生的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损失),且将被比选人列入失信企业,不得再参与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3、除发生投诉情况外,比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中选人订立书面《技术服务合同》。
十三、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艺娟
联系方式:183*****305
比选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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