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运河镇伏兴村新型社区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响水县运河镇伏兴村新型社区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响水县运河镇伏兴村新型社区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响水县运河镇伏兴村新型社区附属配套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运河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响水县运河镇境内。

1.2.招标范围及工程规模:本次招标范围含响水县运河镇伏兴村新型社区附属配套工程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规模:投资额约400万元。

1.3.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1.4.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1.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资格条件:

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响水县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入库公示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名单中。

2.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其他要求:

2.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2 业绩要求:无。

2.4.3 信誉要求:

2.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2.4.3.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4.3.3、2018年6月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

2.4.3.4、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单位限制投标的。

2.4.5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4.5.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4.6 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19年08月-2020年1月或者2019年09月-2020年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2.4.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2.4.8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2.4.9本项目由中标单位负责通过审查、验收。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资格审查:在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共同审查。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因各投标人在入选响水县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库时已缴纳保证金,所以本次招标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由银行存款方式缴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5、工程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合同价的60%;(2)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一年且出具工程审计报告支付至工程审定总价的8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且无质量缺陷后结清。

6、评、定标办法:合理价随机抽签法。

7、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等),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7.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7.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8、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投标(开标)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3月 20 日 10时00分。

8.2.投标和开标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金海路177号,响水县行政审批局三楼)。

9、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响水县运河镇伏兴村新型社区附属工程、响水县运河镇桃园村新型社区附属工程、响水县运河镇正茂村新型社区附属工程投标。各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兼中(已中前一项目的投标人不再参加下一个项目的摇号,未参加摇号项目的招标文件费用开标结束后退还)

10、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进场人数,各投标单位需委派1名投标代表(项目经理即是授权委托人)。国家明确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严禁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

2、进场交易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当地健康证明,如被当地隔离过的,还需提供解除隔离通知书。招标代理公司和投标单位要对进场人员需出具近14天内的旅居史,特别是有无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旅居史、发热病人接触史等情况证明。

3、进场交易人员要服从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进入现场后,不得随意走动。

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11、联系事项

招标人:响水县运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秀东

电话:136*****697

代理机构:江苏中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3*****999

日期: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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