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废旧物资销售询比公告招标公告

一般废旧物资销售询比公告招标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车轮分公司一般废旧物资销售询比公告

因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车轮分公司(以下简称富维成都车轮)经营需要,现将本公司的一般废旧物资销售业务面向社会发布信息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并向符合条件的潜在合作商发布询比邀请,择优选择合作商。欢迎符合本公司询比要求的单位来我公司进行咨询及参与。

1.询比物名称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车轮分公司2020年度一般废旧物资销售

2.销售地址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218号

3.合作期限

合作期间:2020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

合作期间表现优秀,可以续签合同。

4.一般废旧物资预估量

主要纸壳,塑料、无纺布、托盘、小桶、轮胎、废铁,2020-2021年度预估销量见图一,以实际产出为准。

图一:

品类

计量单位

2020年预估销售量

废铁

5

纸壳

50

塑料

50

无纺布

50

托盘

100

塑料圈

30

废轮胎

5

5.参与人资格要求

5.1 参与人需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关废旧物资或再生能源回收/利用或等同于该类被的相关资质。

5.2 本息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3 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合作资格的企业,本公司将拒绝其在取消合作资格的期限内参与本次项目。

5.4 与本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统一询比项目报价。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5.5 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报名、获取询比文件、现场踏勘、递交询比文件、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参与厂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询比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报价可能被否决。

5.6 参与厂商需提供2018-2019年度单项业绩金额10万元以上的业绩(不少于3次)或50万元以上的业绩(不少于1次)[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框架合同续提供业绩往来财务票据扫描件]

5.7 参与厂商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或问题已处理,需提供相应证明),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问题已处理,需提供相应证明),无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公示及报名期限

6.1 公示及报名期限:北京时间3月18日15时起至2020年3月23日17时止(咨询时间每天9:00-17:00),截止时间外不接受任何方式的咨询、洽谈等事宜。

6.2 询比邀请时间:预计2020年3月24日16:00

6.3 成交时间:预计2020年3月31日16:00


8.联系方式

如果贵司对此项目有意向,请将公司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2018年-至今业绩合同扫描件、联系人姓名(经联系人非企业法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电话、邮箱发送至以下邮箱进行报名,并联系以下负责人现场技术交流并获取询比文件。

联系单位: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车轮分公司

联系人:任海军

联系电话:181*****278

邮箱:rhj_fw@faw.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销售 废旧物资 车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