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中国铁建G312改扩建、桐城东站站前广场、宿州双创、泗杭铁路、S308等项目钢材、水泥等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01中国铁建G312改扩建、桐城东站站前广场、宿州双创、泗杭铁路、S308等项目钢材、水泥等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G312改扩建、桐城东站站前广场、宿州双创、泗杭铁路、S308等项目钢材、水泥等物资联合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CRCC-SHJC-2020-01

1.招标条件

1.1********2">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工业园区段YQ312-SG3标段,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工业园区段YQ312-SG3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为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工程批复文件编号:苏发改基础发(2017)1004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省补及自筹。

1.2合安高铁桐城东站站前广场和S231段工程,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安高铁桐城东站站前广场和S231段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为桐城市东部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3宿州市高新区双创产业集聚基地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双创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批复文件编号:宿高新经科【2015】31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市政资金。

1.4港馨花园二期 B区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经理部,业主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5泗杭铁路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泗杭铁路项目经理部,业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建设资金。

1.6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一标段,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为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苏州工业园区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

1.7杭州市司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为杭州大江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批复文件编号:大江东发改审〔2019〕4号 、大江东发改审〔2019〕5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工程计价拨款。

1.8沪宁高速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沪宁桥SG1标,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沪宁桥SG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昆山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程批复文件编号:苏发改基础发[2017] 1345号/昆交[2019] 120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1.9绍兴308省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绍兴308省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业主为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批复文件编号:绍市发改中心【2019】9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10绍兴市生态公益性公墓项目一期工程,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生态公益性公墓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为绍兴市公墓管理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

1.11徐州市建国、泉润及五山综合管廊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市建国、泉润及五山综合管廊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工程批复文件编号:徐发改审发【2019】45号、徐发改审发【2019】47号、徐发改审发【2019】48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此次招标依据为: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 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工业园区段YQ312-SG3标段项目路线东起于1号桥,利用既有阳澄湖大道线位向西起高架桥跨过阳澄湖大道、锦鳞路后落地下穿星华街,路线全长1.16km。本标段主要对1号桥桥面系进行改造140m,2号桥左幅保护性拆除4.9m(宽度),右幅全部拆除并新建长度33m;新建上跨锦鳞路大桥485m,其中3跨为预制PC空心板梁(78片梁),长度40m,13跨为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5联),长度为445m;对既有星华街下穿东侧敞开段U型槽进行拆除新建162m;阳澄湖大桥支座、垫石维修改造1110m;路基主线包含互通改造长度1191m;以及管理用房改造工程。主要工程数量:路基及路面:挖方15615m3,灰土处治17488m3,水泥稳定级配碎石1.5万m3,沥青混凝土4746m3;排水管道1445m;桥梁工程:桥梁桩基125根/6806m,桥梁混凝土共32793 m3;敞开式隧道工程:三轴式水泥搅拌桩7083m,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4218m,MJS工法桩360.8m,抗拔桩1126m以及U型槽主体结构混凝土的拆除新建施工。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11月1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2年2月11日。

合安高铁桐城东站站前广场位于龙腾大道与孔坡路(S231) 交口的东侧范围,本次设计站前广场总面积约43873平米,内部布局包括中心广场、及两侧功能区与落客平台,功能区主要包括公交车等候区、出租车等候区和社会车辆停车场,广场西侧沿孔城路(S231)共设置车辆进出口4 个。S231下穿部分路段设计桩号起讫:K12+000-K12+655.74,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及管线综合、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其中隧道工程敞口段345.77米,闭口段309.97米,主线下穿为双向六车道。项目开工日期:2019-11-28,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0-10-20。

宿州市高新区双创产业集聚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包括1-10#厂房、人才公寓楼、行政办公楼、地下室工程及室外工程(道路、排水、围墙、绿化、给水、消防等工程)工程总投资4.5亿元。项目开工日期:2019-11-0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10-01。

江苏省连云港市港馨花园二期 B区工程项目(1#-19#楼、配电房、生活泵房、岗亭、幼儿园、开闭所、岗亭、地下室)土建(含桩)、一般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建设为保障性安居住宅、幼儿园、配电房等其他相关设施,总建筑面积27532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00660.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4664.2 平方米。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10月3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年9月8日。

泗杭铁路高新区城北高新园规划道路(104国道—中兴北路)穿越宣杭铁路工程:对应道路里程为LK0+000~LK0+409.842,道路与宣杭线交叉处对应铁路左线里程为K168+275.8,铁路右线里程为K168+263.1。主要工程内容为既有1-3.5m框架箱涵拆除,在宣杭线K168+275.8处新建2-14.5×6.9m框架桥,形成立交通道。框构主体长度为56.04m,框构主体宽度为33.1m。其他有关地方建(构)筑物及管线等的拆迁恢复、道路标志标线、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均不在本工程范围。德清县城西二期路网项目(含铁路桥涵)穿越宣杭铁路工程:对应道路里程为LK0+493.21~K0+695.14,道路对应铁路里程为K171+985.84。主要工程内容:道路按双车道设计,设计速度为30km/h,路面宽16.15m,主线全长201.94m。U型槽设置范围为LK0+493.21~K0+695.14,框架桥内通行净高不少于3m。其他有关地方建(构)筑物及管线等的拆迁恢复、道路标志标线、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均不在本工程范围。高新区城北高新园长虹西街(104—英溪北路东)穿越宣杭铁路工程:对应长虹街道路里程为K0+200~K0+700,新建长虹街与宣杭线交叉处对应铁路里程为K170+381,梅峰~德清西区间。主要工程内容:设计范围内(道路里程K0+200~K0+700)的铁路框架桥工程、道路工程、道路排水泵站工程、道路下穿英溪北路框架桥工程以及因本工程实施所涉及的既有铁路“四电”迁改工程。本工程改造道路全长约500m,下穿铁路框架桥为(6+8+8)m三孔分离式铁路框架桥(长度31.44m),下穿英溪北路框架桥为(8+8)m两孔分离式框架桥(长度23.57m)。其他有关地方建(构)筑物及管线等的拆迁恢复、道路标志标线、绿化照明、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等附属工程均不在本工程范围。项目开工日期:2020年1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

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园区段施工图设计一标(简称施工一标)西起苏申外港大桥东侧路桥分界位置,在苏申外港东侧接地后起坡,以高架形式依次上跨星湖街、新平街。起点桩号为 K5+734.418,向东延伸接二标段,一标段和二标段分界位置桩号为 K7+280.5,路线全长1546.082m。一标设计范围包括桩号范围内的快速路主线和地面辅路;滨江公园支路;A 出入口匝道。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总体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监控、交通信号灯、交通导改等。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5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年4月30日。

杭州市江东大道快速路工程是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规划的交通骨干道路“两横两纵”快速路系统中的重要“一横”,其西连主城德胜快速路,在大江东串联起核心区块及四大产业园区,形成珍珠串产业、空间发展轴,承担着东西向客运交通轴的功能,是大江东联系主城、下沙的重要通道之一。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滨江二路-河庄大道西)西起滨江二路西段以西的江东大桥跳水平台K0+000桩号处,东至河庄大道以西的K2+400桩号处,全长约2.4km。本工程为城市快速路,主路设计车速80km/h、辅路设计车速60km/h,高架快速路段红线宽53m,地面快速路段红线宽72m。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青六路东-苏绍高速)西起青六路以东的K6+980桩号处,东至苏绍高速K12+580 桩号处,全长5.6km。本工程为城市快速路,主路设计车速80km/h、辅路设计车速60km/h,地下快速路段红线宽50m,高架快速路段红线宽53m,地面快速路段红线宽72m、79m。江东大道快速路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地下通道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排水及管线综合工程、机电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等。项目开工日期:2020年2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2年2月。

沪宁高速公路于昆山市南科路位置跨越青阳港,老桥采用预应力混凝土T梁,跨径为9*30m,全宽42.5m,沪宁高速1996年建成通车,于2006年完成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拓宽改造。由于青阳港航道进行改造升级,原桥净空不满足航道净空要求,需对老桥进行改建。新建桥梁采用跨径为7*30+90+3*25+4*30m的钢桁/组合箱梁,桥梁全长495m,全宽42.5m。为保证施工期间沪宁高速的交通运行,采用在高速公路北侧设保通桥的方案,进行施工期间的保通。保通桥采用跨径为21*30m的装配式部分预应力组合小箱梁,桥梁全长630m,全宽21.0m。主线跨越青阳港航道,涉及改造段起点桩号为K0-275.993,终点桩号为K2+547.465,路线全长2.823km。主线北侧保通道路起点桩号为AK0+227.125,终点桩号为AK3+043.476,路线全长2.816km。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

绍兴308省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北起凤林西路以北,南至规划文渊路(规划常禧路)以东,全长约9.02 km(包括涉铁段约1.5km);采用“高架主线双向6车道+地面道路双向4车道”的建设形式。本项目一次招标,分二期实施。一期工程北起凤林西路以北,南至杨绍线以南,长度约5.86公里 (包括约4489平方米控制中心),工程建安费约21亿元;二期工程北起杨绍线以南,南至规划文渊路(规划常禧路)以东,长度约3.16公里,工程建安费约8.4亿元。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8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年12月。

绍兴市生态公益性公墓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包括景观区、接待区、办公区、地下停车场、墓葬区等。总用地面积约163.89亩,办公区等房建部分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3000平方米,地下约6000平方米,墓穴20030穴。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承包,包括:综合服务区建筑、室内装饰、暧通、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地下停车场等的施工; 8000穴迁移墓园区及12000穴公益性生态墓园区墓穴的建设、墓型产品的加工和安装(其中8000穴迁移墓园区需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实际人数完成墓碑刻字),穆斯林墓区的施工(其中墓穴仅施工30穴),园区道路以及园区所有绿化景观、强弱电、给排水、挡土墙、边坡等;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场地平整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未施工的墓穴(29850穴生态墓和120穴穆斯林墓)位置需种植草皮。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7月3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

徐州市建国东路综合管廊工程范围起点为解放路以西 400m,终点到开明路,管廊共长约 600m。全线采用双舱形式管廊,入廊管线为热力、电力、通信、给水、再生水五类管线。泉润大道(老徐萧路)综合管廊共约 3110 米,工程建设范围东起三环西路,西至黄河路。全线采用双舱形式管廊,管廊容纳电力、通信、给水、热力等四类管线,同时预留再生水等管线的空间。五山公园综合管廊工程建设范围南起城东大道,北至三环东路,共约 2070m。全线采用单舱形式管廊,入廊管线包括给水、电力、通信共三类,同步预留直饮水、再生水等两类管线空间。项目开工日期:2020-01-02,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01-01。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表1);

3.2 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

3.3 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工业园区段YQ312-SG3标段项目经理部所属G312GC包件投标物资应业主要求,生产厂(品牌)须为江苏沙钢集团;江苏永钢集团;上海宝钢集团;北京首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网址:ecm.crcc.cn)进行注册登记后,在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rccec.com.cn)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3月18日00:00至 2020年3月2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5.3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4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与解密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4月14日9时30分。

网上递交地点为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rccec.com.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铁建云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通过该软件编制、加密并最终生成线上投标文件递交,具体操作规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各投标人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非平台系统原因),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0年4月1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6.5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ccec.com.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hinabidding.cn/)、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www.crccec.com.cn)、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中铁建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公众号上发布。本公告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9日有效。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工业园区段YQ312-SG3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新路312国道集中办公区中铁十二局项目部

联系人:文菲

联系方式:135*****576

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安高铁桐城东站站前广场和S231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安徽省桐城市龙腾大道坊镇村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解骁伟

联系方式:176*****111

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双创项目经理部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拂晓大道与北三环交叉口往东500米

联系人:王晓朋

联系方式:187*****581

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猴嘴街先锋路与跃湖路交叉口

联系人:韩雪涛

联系方式:177*****375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泗杭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玄坛庙村兴农农庄

联系人:祝德勇

联系方式:186*****373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斜塘社区星湖街与蔺谊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东领

联系方式:180*****893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江科技园纬二路99号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江东大道提升改造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刘磊

联系方式:18078663488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沪宁桥SG1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综合保税区南科路与外泾河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智勇 安景锐

联系方式:18651977996 18691319155

项目全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绍兴308省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二环西路与胜利西路交叉口

联系人:林鸿斌

联系方式:13295927123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生态公益性公墓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谢墅村

联系人:周兴华

联系方式:18626952588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市建国、泉润及五山综合管廊项目经理部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苏山头铜山招待所院内中铁二十局

联系人:华新安

联系方式:18863931377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3楼309室

联 系 人:陆剑

电 话:15996269311

监督电话:010-51881731

邮 箱:826610988@qq.com

2020年3月18日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 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钢材

G312GC

5233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工业园区段YQ312-SG3标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00

5

2

钢材

HAGC

8000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安高铁桐城东站站前广场和S231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00

8

3

钢材

SZSCGC

15483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双创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500

15

4

钢材

GXHYGC

20516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贰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贰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500

15

5

钢材

SHGC

7418

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泗杭铁路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00

7

6

水泥

SHSN

18005

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泗杭铁路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00

5

7

碎石

NHLSS

50217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稳定碎石生产商须具备年产5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水泥稳定碎石产能配套的运输、加工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00

10

8

桥梁模板

NHLQLMB

287.2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模板生产商须具备年产5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技术能力,人员资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00

2

9

挂篮模板

NHLGLMB

750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模板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技术能力,人员资质,相应的国家生产资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00

5

10

钢材

JDDDGC

20089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完成《关于印发《杭州大江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原材料/设备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编号:杭江开办[2017]20号)上对招标人的要求,并配合完成改文件内要求的对招标物资的报审工作,若对招标物资的审查没有通过,中标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进行整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物资的品牌进行更换),直到通过审查,若中标人拒不配合招标人进行整改,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500

15

11

水泥

JDDDSN

46050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完成《关于印发《杭州大江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原材料/设备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编号:杭江开办[2017]20号)上对招标人的要求,并配合完成改文件内要求的对招标物资的报审工作,若对招标物资的审查没有通过,中标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进行整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物资的品牌进行更换),直到通过审查,若中标人拒不配合招标人进行整改,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000

10

12

支座

JDDDZZ

1060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接受生产商或代理商,生厂商具有检测设备,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复印件),生产厂和项目总代理可以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完成《关于印发《杭州大江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原材料/设备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编号:杭江开办[2017]20号)上对招标人的要求,并配合完成改文件内要求的对招标物资的报审工作,若对招标物资的审查没有通过,中标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进行整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物资的品牌进行更换),直到通过审查,若中标人拒不配合招标人进行整改,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00

5

13

钢材

QYGGC

6401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沪宁桥SG1标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00

6

14

钢网

S308GW

256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绍兴308省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生产商需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冷轧带肋钢筋年产10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件。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00

5

15

钢材

SXGC

1060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生态公益性公墓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00

2

16

钢材

XZGLGC

9430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市建国、泉润及五山综合管廊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900

9

17

水泥

XZGLSN

33000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市建国、泉润及五山综合管廊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熟料稳定来源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1000

10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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