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昌景黄铁路安徽段站前三标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昌景黄铁路安徽段站前三标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昌景黄铁路安徽段站前三标项目

主要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DWZ-2020-011

1. 招标条件

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标段为昌景黄铁路安徽段站前三标,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承建,为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作为招标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主要物资公开招标工作。型材、建材、粉煤灰、矿粉、锚具、钢绞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挂网招标,其中钢绞线为首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站前工程CJHZQAH-3标起讫里程为DK57+990~DK88+519.91(长链62.563m),线路全长30.592km。位于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境内,正线沿途经过祁山镇、塔坊乡、平里镇、芦溪乡。主要工程内容:正线隧道12座共21.987km,占正线总长的72%;桥梁18座共5.715km(不含2座到发线桥、1座走行线桥),占正线总长的19%;路基19段共2.890Km,占正线总长的9%;涵洞10座232.8横延米,站场1座,为新建祁门南站;梁场1座,为祁门梁场;另外包括无砟轨道工程61.761公里/单线,改移道路、综合接地、接口工程等。

本标段土建工程开工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竣工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总工期48个月(含联调联试及试运营)。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型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需对投标产品质量出具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6-2019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不接受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的供货商。

(8)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一旦中标,在合同履行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方式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调整。

3.2.2建材(建筑钢筋)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商在原铁道部公布的合格生产商名录内(名录见附表2);代理商必须在原铁道部公布的合格生产商目录内选择生产商,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进行投标;代理商需提供与钢厂合作的相关证明文件(钢厂授权或与钢厂签订的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还应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高强钢筋设计规定》文件(铁总建设[2015]343号)的规定,HRB400钢筋不得经过高压穿水处理,其碳当量Ceq(熔炼分析)不大于0.5%。投标人需对投标产品质量出具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6-2019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京福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不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不接受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的供货商。

(8)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一旦中标,在合同履行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方式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调整。

3.2.3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 10 万吨,能生产 I、II 级粉煤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生产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2018年1月1日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投标人需对投标产品质量出具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和投标人2016-2019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不接受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的供货商。

(8)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一旦中标,在合同履行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方式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调整。代理商需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授权函由电厂出具的,代理商需提供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授权函由经销商出具的,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合法经销商与电厂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且注明粉煤灰来源;不接受电厂原厂风选以外二次加工生产的粉煤灰,未经招标人同意,代理商不得更换代理的生产厂产品。

3.2.4矿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2018年1月1日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投标人需对投标产品质量出具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和投标人2016-2019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不接受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的供货商。

(8)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一旦中标,在合同履行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方式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调整。代理商需提供由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需同时提供与矿粉生产厂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且注明矿粉来源地),未经招标人同意,代理商不得更换代理的生产厂产品。

3.2.5锚具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CRCC认证)。

(3)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锚具年产量在100万孔以上,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2018年1月1日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投标人需对投标产品质量出具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

(6)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2016-2019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 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不接受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的供货商。

(8)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一旦中标,在合同履行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方式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调整。

3.2.6钢绞线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税率13%),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提供省部级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18年1月1日以来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投标人需对投标产品质量出具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和投标人2016-2019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不接受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的供货商。

(8)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一旦中标,在合同履行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方式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调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5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标多个包件,但同一类物资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务必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成为正式会员(客服热线********00),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陆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陆”——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招标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的同时使用该密码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投标报价解锁,同时投标人必须将开标后自动解锁进行勾选。

4.2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3月18日16:00至2020年3月24日16:00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响应成功后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请潜在投标人在2020年3月24日16:00时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招标人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不能参与本次招标,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招标文件售价:型材XC-01、XC-02、XC-03每包件售价壹仟元整(1000元/包件),建材JC-01每包件售价壹仟元整(1000元/包件),粉煤灰FMH-01每包件售价壹仟元整(1000元/包件),矿粉KF-01每包件售价伍佰元整(500元/包件),锚具MJ-01每包件售价壹仟元整(1000元/包件),钢绞线GJX-01每包件售价伍佰元整(500元/包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提供标书款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型材(XC-01、XC-02)、粉煤灰FMH-01、锚具MJ-01前次招标(招标编号ZTSDWZ-2020-011、招标编号:ZTSDWZ-2020-002)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与投标,无需再次购买招标文件,请于规定时间内响应并致电招标联系人(魏世豪),待核实后开通下载权限。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或函电联系人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金洲支行

账号:6522 7118 9166

联系人:魏世豪176*****889(请于工作时间联系,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备注: 汇款时务必注明“昌景黄项目XX包件标书款”,否则出现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汇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实施单位邮箱(ctgzhaobiao@163.com),招标实施单位核实后,在电子商务平台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3月18日16时至2020年3月24日16时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完全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9日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00)。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及报价,招标人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4欢迎有意参加线上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前往现场参与,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http://)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实施单位: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联系人:魏世豪166*****005邮箱:ctgzhaobiao@163.com

7.2招标物资使用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昌景黄铁路安徽段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梁强 156*****719(物资部) 赵仁杰151*****208(材料厂)

地 址: 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二○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铁路 隧道 中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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