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年度企业文化宣传广告制作 招标公告

冀东年度企业文化宣传广告制作 招标公告


内蒙古冀东年度企业文化宣传广告制作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0-03-18 16:39:59
招标基础信息
编号:CNM-ZB-2020-0037
标书号:CNM-ZB-2020-FW-001
招标单位: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0-03-23 17: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0-03-23 17:00:00
开标时间:2020-03-24 10:00:00
招标类别:管理咨询
期望收货日期:2020-03-28 - 2020-12-31
收货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鑫川工业园区玉泉区裕隆工业园区
供应商报价要求
注册资金:无
保证金:无需缴纳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物料类别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付款方式采购工厂编码采购工厂文档/附件备注税率
年度企业文化宣传广告制作项目咨询服务必须制作纸板标书,在开标前送至招标人处1电汇承兑等CNM1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武川)3%(增值专票)

详情描述

第一条、项目详情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武川、玉泉厂区年度企业文化宣传广告制作项目进行招标,乙方根据甲方需求,结合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设计思路,为甲方设计、制作广告宣传品、条幅、会议用品等,上述金额为单价,结算金额按甲方实际发生制作项目及数量为准。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季度将制作工程量明细表上报甲方,经甲方核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3%增

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核实无误后走相关付款流程,乙方应就本合同约定之业务向甲方开具真

实、合法、有效之票据(发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或所开票据(发票)本身之问题造成甲

方日后发生税收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保持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

利。

第三条、设计与制作成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

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

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

改权。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

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

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结构牢固性、画面平整、清晰,如未达到甲方相关规定和要求,

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2.在制作、设计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

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3.乙方制作、施工、安装制作成品时不得损坏甲方的有关物品和设施,否则应全额赔

偿甲方的损失。

4.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5.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委托事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委托项目相应金

额的0.3%。乙方同意:因自身迟延交货或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

付的价款中扣除.


联系人
吴越1814826114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制作 企业文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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