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总规划师单位负责制服务 招标公告
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总规划师单位负责制服务 招标公告
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总规划师单位负责制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二、采购内容:
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总规划师单位负责制服务。
三、项目预算:380万元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首先,本次准备开展的《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总规划师单位负责制服务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是一项治理制度创新项目,是近年国内少有的对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的创新与实践,需要总规划师单位具有丰富的国内重点城市规划经验,强烈的创新意识和一定的城市规划管理与实施服务经验。
其次,为了提高园区城市规划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需要由总规划师单位为园区搭建智能化城市设计技术软件平台,同时负责相关内容开发和数据维护工作,并保证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系统和全市“多规合一”信息系统无缝对接,数据共享。这要求总规划师单位具有现代数字技术平台的搭建与维护能力,同时具有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与实践经验。
第三,为了切实指导定连园区的发展建设工作,统筹考量单一项目开发与园区乃至城市整体发展建设效益之间的关系,要求总规划师单位对园区现状、基础资料信息、各类规划意图都十分熟悉了解,能够持续服务于园区发展建设。
第四,根据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和兰州高新区管委会针对该片区的发展建设要求,该项目需尽快开展运行,尽早服务园区,指导城市开发建设项目,从而不影响该片区的发展建设,使规划建设管理能现代高效。
综上所述,该项目创新性强、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现状情况复杂,且对服务质量水平要求较高,既要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具有国际视野和思维,又要保证能契合当地发展情况与建设现状,同时要符合该片区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适应未来发展的方向。因此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选择行业内有经验、有实力、有资质且对定连园区相对熟悉、曾深度参与定连园区相关规划编制的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规划编制和服务,从而加快推进项目工作。
五、拟定的唯一供货商: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0楼
六、此次采购的论证意见:
姓名:刘勋章职称:高级建筑师工作单位: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规划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开始建设实施。需要对定连园区熟悉的高水平综合规划设计机构参与技术服务工作。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国家最大的综合型设计机构,屡获国家国际重大奖项。该院曾编制了《兰州市中心城区定连片城市设计》对项目对象比较了解。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高水平综合技术能力,同时对服务对象深入了解,具有单一采购的特性。据此:同意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唯一采购单位。
姓名:张旺锋职称:副教授工作单位:兰州大学
定连园区作为兰州高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兰州发展战略的重要空间区域。其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应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现代城市的规划、布局、配置和治理体系建设。这就要求服务商技术能力过硬,熟悉兰州市、定连园区的情况,能够提供大数据与城市规划结合的技术服务。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大数据城市规划方面的研究与案例。在深圳、新疆、湖南等地开展了大数据与总规划师单位负责制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实践,拥有大数据规划服务能力。同时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还深度参与了定连园区的相关规划的编制和后续服务工作,对项目对象区有规划、设计研究的经验积累。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兼具大数据专划能力和项目当地规划设计经验,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同意选择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
姓名:刘奔腾职称:副教授工作单位:兰州理工大学设计学院
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是兰州未来发展的重要片区,需引入国内外先进经验进行规划和管理。在城市设计阶段已组织了国际竞赛,最终由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化完成。进入建设实施阶段,需要拥有先进地区规划服务经验的单位提供持续技术服务。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深圳特区内积累规划设计先进经验的同时,参与了雄安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广州南沙新区等多个国家重点战略地区的规划服务工作,先进地区规划与服务经验丰富。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停驶拥有先进地区规划经验和定连园区服务经验,具有唯一性和延续性,且申请费用较低。因此,同意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方代表:吴勉
联系电话:(0931)*******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258号高新区科技孵化大厦2408室
反馈单位:兰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258号高新区科技孵化大厦2317室
八、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兰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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