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达拉土族乡红沟村排水设施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东市乐都区达拉土族乡红沟村排水设施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东市乐都区达拉土族乡红沟村排水设施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采购人 | 采购人:海东市乐都区达拉土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乐都区达拉土族乡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万达广场SOHO1号9楼(10905室) 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 邮箱:********48@qq.com |
项目名称 | 海东市乐都区达拉土族乡红沟村排水设施维修项目 |
建设地点 | 乐都区达拉土族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4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购买(疫情防控期间不提供现场购买) |
谈判文件售价 | 5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万达广场SOHO1号9楼(10905室)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等信息,并联系代理机构文件购买联系人进行确认。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出资比例 |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谈判范围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资质、能力和信誉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4、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10天内)若投标人查询无果,须附相关截图。 5、省外企业具有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可对上述项目进行谈判,但不得就项目拆分谈判,所投包内容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谈判预备会 | 不召开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谈判截止时间1日前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自收到需澄清的问题之日起3日内 |
分包 | 不允许 |
偏离 | 不允许 |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出的书面通知及答疑 |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谈判截止时间前1日 |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 开标时间:2020年3月3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邮寄方式(由于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现场递交) 收件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或138*****431 收件地址:西宁市万达广场SOHO1号9楼(10905室) 请各供应商于谈判截止时间前(2020年3月27日17:30前,以邮寄文件送达接收时间为准),将响应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邮寄后请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注:因邮寄过程中出现问题影响正常谈判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2个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 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2个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构成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最高谈判限价 | 招标预算额度(人民币) (大写):肆拾贰万肆仟玖佰柒拾柒元零柒分; (小写):¥424977.07 谈判报价不得超过招标预算额度。 |
谈判有效期 | 自谈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谈判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或电汇(从投标人基本户提交,以到账为准,并注明所投工程名称)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0元(捌仟元整) (谈判响应文件内需附有保证金转账证明、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收款单位: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缴纳时间: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期前一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午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上一年度,2018年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至少一项)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谈判报价方案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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