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2020年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新野县2020年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新野县2020年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委托,就新野县2020年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专家论证,现将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野县2020年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新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采购内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
4、项目预算金额:壹佰叁拾万圆整(小写:*******.00元)
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拟定供应商:新野县老年公寓管理处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民发[2014]52号)、《关于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的通知》(新退役军人[2019]26号)文件精神,结合新野县实际,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对新野县优抚对象开展了短期疗养。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相关费用拟实行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民发[2014]52号)“二、短期疗养对象和服务机构...短期疗养服务机构:...有条件的优抚医院和光荣院为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的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协议签订以及入院后短期疗养活动组织与实施”的文件精神,新野县没有优抚医院,有光荣院编制和相关设备设施,新野县光荣院自2007年起就设立在新野县老年公寓管理处老年养护中心。2014年起,新野县每年的重点优抚对象疗养都在新野县老年公寓管理处进行,公寓也为此购置了大量疗养所需的吃、住、医疗、康复等设施。因此,根据(民发[2014]52号)、(新退役军人[2019]26号)文件精神,新野县老年公寓管理处为新野县唯一一家符合新野县重点优抚对象疗养的单位。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本次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五、专家论证意见:经专家论证,此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六、本公示有效期限:2020年3月20日起至 2020年3月26日。
潜在供应商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递交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人:新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377- ********
地址:新野县汉城路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祥云路与航海东路交叉口东150米正商航海广场B座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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