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工程
镇赉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ZJZ2006Z13
1、镇赉县民政局的救助管理站 ,已由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性质:新建、工程规模:4100平方米、结构类型:砖混、层数:五层、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不含弱电安装)、标段:一个、资金来源:省民政厅补助、财政拨款及自筹计划投资:290万元 落实情况: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镇赉县清泉南街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6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7年 9 月20 日,工期355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6 年9月 5日至2006 年 9月 10日,每天上午8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 0分至 17 时 30分。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5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说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3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1 %或人民币 2.9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6 年 9 月27日 14 时 00 分,提交到 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镇赉县民政局
办公地址:凌云西路
邮政编码:137300
联系电话:139*****466
联 系 人: 李超富
招标代理机构: 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团结东路1369号
邮政编码: 1373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占祥
日期: 2006年 9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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