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二次)三标段:3.0L(含)以下面包车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二次)三标段:3.0L(含)以下面包车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ZC130*****200022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3-25 17:00:0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04-09 09:00:00 | 开标时间: | 2020-04-09 09: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4-09 09:00:00 | ||||
正式公告 |
承德市双滦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发布时间: 2020-03-18 |
采购项目编号:SLCGGK202005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一、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开户许可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是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设备清单和人员清单) (四)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和纳税凭证)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自己出具的声明)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汽车销售业务; 三、评标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以上四条查询记录截图)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自己出具声明) ***需提供上述项中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上述人员清单需提供人员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及所属工作岗位等。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应该都是清晰的电子扫描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电子版投标文件模块上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如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加密文件,请携带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参加 开标会。否则开标无法解密,按废标处理。 一规范管理政府门户网站的要求,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已经加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将于2020年3月20日起启用以下全新网站域名(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旧网站地址作废不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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