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红石崖寺旅游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水磨—红石崖寺旅游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150*****20000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04-08 16: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04-09 09:30:00
开标时间:2020-04-09 09:30:00
正式公告

S104线水磨—红石崖寺旅游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WHZJT-2020-J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04线水磨—红石崖寺旅游公路工程,已由卓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卓发改字[2019]1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卓资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起点于S104线K26+200右侧80M红石崖国家生态公园门楼处(水磨村北),终点止于红石崖天然水库。路线总长度49.88公里。全线按三级公路标准,勘察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勘察设计行车速度30km/小时,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路面结构形式为:面层为5厘米沥青混凝土,基层为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垫层为20厘米的天然砂砾。在经过村镇段落,需要排水时做成过水路面、在纵坡大于7的段落采用22厘米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置平面交叉16处,涵洞72道,小桥4座、中桥2座。建设内容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等。

2.2监理服务期限:1064日历天(35个月)其中:施工期:334日历天(11个月)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24个月)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1.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5.1时间:2020年03月19日至2020年04月08日。

5.2获取方式: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4投标人应随时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澄清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注:(1)已进入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下载领取招标文件,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2)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49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办理流程详见《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的通知》。联系人:聂宇,联系电话:****-*******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9日上午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wulanchabu.gov.cn)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8、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卓资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卓资县卓资山镇人民南路东16号

联 系 人:范宇泽

联系电话:187*****014

邮政编码:01230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卓资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卓资县卓资山镇人民南路东16号

联 系 人:张志超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012300

招标代理:内蒙古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汇商广场B2座5036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杨冒田

联系电话:133*****931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附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要求,资格审查时列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的业绩信息为准,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将不予认定。(投标文件中附网上查询的具体信息截图)

注:①由于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正在调试,监理单位业绩、监理单位主要人员业绩及其他相关信息暂时在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http://www.cahweczjz.com/rwqss/index.html)中查询。

②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与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作为投标人的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2018年度“全国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不得被评定为“D”级。

2、投标人在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不得被评定为“D”级。

注:投标人在查询信用评价结果中不显示信用等级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桥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三年(2017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担任项目的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职务。(评标时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将不予认定)。

3、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驻地监理工程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由于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正在调试,监理单位业绩、监理单位主要人员业绩及其他相关信息暂时在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http:

//www.caHweczjz.com/rwqss/index.html)中查询。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审查因素与标准

1

评标

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一年度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条款号

审查因素与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分

监理项目概述、监理工作范围,根据科学理解的合理程度得1.2~2分。

4分

工程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a.质量监理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

b.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论述;

c.对可能的质量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和预控方法;

根据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得2.4~4分。

3分

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与管理方法和措施,根据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得1.8~3分。

3分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内容与方法,根据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得1.8~3分。

2分

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根据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得1.2~2分。

2分

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方法,根据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得1.2~2分。

3分

施工安全监理方法和保证措施,根据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得1.8~3分。

2分

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根据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得1.2~2分。

2分

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的旁站监理方案,根据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得1.2~2分。

2分

应付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措施,根据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得1.2~2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5分

从质量、安全、进度、环保、造价、监理五方面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根据论述的合理程度得3~5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投标人根据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监理实践,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就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但不限于这些方面)向发包人提出合理的建议得3~5分。

2.2.4(2)

主要人员

(25分)

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25分

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得25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5分)

......

25分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近三年(2017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每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得5分,满分10分。(不包含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业绩)

履约信誉(5分)

......

5分

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陆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详细投标流程见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公路工程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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