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直吹管招标公告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直吹管招标公告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竞争机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择优选择供货单位,现对直吹管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生产规模,有供货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招标范围:详见附表
供货模式:分标分量。投标资格要求:(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厂家,附相关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2)、具有同类型货物供货业绩的厂家,附近三年供货业绩合同、使用报告等复印件。
四、 有意投标的单位可到本公司供应科处取得进一步的信息或技术交流。
五、 投标时间:2020年3月 19日上午9:00
六、 投标网址:http://lulisteel.com/gongqiu/zhaobiao/
七、付款方式:生产完毕提货付90%,乙方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随货同行,留10%质保一年,甲方现汇结算。
八、 其 他:
(1)、凡未合作的参与投标单位需提前一天至公司财务科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20000),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未中标单位一周内予以原数返还。若中标客户弃标,扣其招标保证金。中标客户报错价格后仍按报错价格签订合同的,扣其保证金并按合同要求及时供货。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 30 天内到货,但不能因此逾期交货,供方逾期交货的,每日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九、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经理
移动电话:151*****223 办公电话:****-*******
单位名称: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政府驻地
附表: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图号品牌单位主数量备注
1直吹管12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
炼铁二直吹管技术规范书



  • 12件包括弯头(带浇注料)、视孔装置(大盖结构)、直吹管(带浇注料)、销轴、斜楔。
    二、主要参数:
      使用介质:热风送风温度1250℃~1350℃工作压力:0.5Mpa泄漏率:零泄漏
    三、技术要求
      直吹管由弯管、直吹管和观察孔三部分组成。直吹管要留出喷枪接口,喷枪尺寸为Φ25×2.4×4。弯管、直吹管材料采用刚玉氯化硅浇注料(隔热性能好、热量损失小),浇注料厚度要求不低于28mm。设备承压性高,耐热性好,耐疲劳次数高、密封性好、压损小、不漏风,设备寿命长,能满足高炉高风温、高顶压、高冶炼强度的生产需要,要求直吹管弯头表面温度小于200℃。直吹管安装尺寸需与现有直吹管尺寸保持一致,具备互换性。
    设备技术性能要求
      直吹管管体主材:Q345B,观察孔处设有玻璃,耐热温度不低于1200℃,同时观察孔处设不锈钢球阀,观察孔不工作时要关闭。直吹管各部分连接处以钢制管法兰连接,密封垫采用柔性石墨金属包覆垫片(注:弯头与膨胀节连接面要求采用φ25石棉盘根+陶瓷纤维垫密封),保证各处不漏风;销子、销轴采用35CrMO。直吹管前端球体采用不锈钢锻件加工。所有耐热材料必须满足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要求,耐火材料浇铸前要进行检验、化验、做小批浇铸,不得产生裂缝。采用E4303焊条,连续焊接,焊缝高度为连接件较薄件厚度。观察孔处T形插板要求可以互换使用,每套直吹管配1个T形插板。设备所有部件不允许有漏焊、夹杂、咬边、气孔等现象,设备外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毛刺、焊瘤和棱角。支管中段钢结构制完毕后,直吹管整体组装后制造厂进行严密性压力试验,压力不能低于0.75Mpa,保证30分钟内无泄露。每套设备均附检验记录。直吹管、弯管必须保证10个月内不发红,直吹管寿命大于2年。供方负责直吹管的具体零件设计,并提供给需方电子版及纸质图纸,需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制作。
    五、送风支管设计、制造
      GB/T150-2008 (钢制压力容器)JB/T741 (钢制压力容器技术要求)GB3280-92 (不锈钢冷、热扎钢板)JB/T4708-2000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JB/T4730-2005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标准)JB/T1615-91 (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JB/2536-2003 (油漆包装运输技术条件)GB1804-2000 (公差与配合)
    六、技术服务
      供方所提供货物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及性能造成产品无法正常工作,供方无偿为需方提供服务或进行货更换,若由于需方操作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损坏,供方无偿为需方提供技术服务,损坏配件的费用由需方承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服务要求时,24小时内来技术人员到需方现场。为保证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供方技术人员得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及调试。设备如未使用,质保期为货到18个月。
    七、其他
    1、本协议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之一,为验收设备时的技术依据,至于设备的数量、质量、运输、包装和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及价款酬金、违约责任、处理方法等,均以商务合同为准。
    2、本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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