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灾后重建生态修复林木种苗基地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受彭州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委托,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对“彭州市灾后重建生态修复林木种苗基地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彭州市灾后重建生态修复林木种苗基地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FHGJ2011-11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为1个包件;内容为:
1、灾后重建生态修复林木种苗基地基础设施工程
备注: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见预公告附件。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在成立之日起到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具有在高海拔地区的施工经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应准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证明文件的原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评标专家查证。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1年11月8日至2011年11月14日0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99号月光琉域4栋1002室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投标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6、业绩原件
以上各项中1、2、3、5、6项查验原件收复印件,4项收原件。所有复印件都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8日10:3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99号月光琉域4栋1002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彭州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详细地址:彭州市长江路199号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
130*****95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99号月光琉域4栋1002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 传真:
***-********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