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飞地工业园公共基础设施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飞地工业园公共基础设施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飞地工业园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已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以银开经发【2020】23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代理为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高速以东,宝湖路以南,规划二号路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2.2建设规模:①银巴路(六盘山路-宝湖西路)道路长度1102米,道路红线宽度50米,机动车道宽24米,非机动车道宽各5米,分车带宽各3米,人行道宽度各5米。
②宝湖西路(规划五号路-银巴路)道路长度1215米,道路红线宽度50米,机动车道宽22米,非机动车道宽各5米,分车带宽各3米,人行道宽度各6米。钢筋混凝土电缆沟工程(具体长度以图纸为准)。
③六盘山路(银巴路-规划二号路)道路长度1488米,道路红线宽度60米,机动车道宽30米,非机动车道宽各5米,分车带宽各4米,人行道宽度各6米。
④规划三号路(六盘山路-宝湖西路)道路长度1046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机动车道宽10米,人行道宽度各5米。
⑤规划四号路(规划五号路-宝湖西路)道路长度1072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机动车道宽10米,人行道宽度各5米。
⑥光明路(规划五号路-规划二号路)道路长度1912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机动车道宽10米,人行道宽度各5米。
⑦规划二号路(雨水管道)。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总承包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两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EPC总承包:包括本次招标的六条道路中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包含规划二号路雨水工程)、雨水泵站、蓄水池、路灯工程、桥涵工程、钢筋混凝土电缆沟工程、智慧交通(电子警察)交通设施以及附属设施工程(不包含绿化工程)、公交车站以及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等的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保修期服务;
监理一标段: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飞地工业园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宝湖西路(规划五号路-银巴路)、六盘山路(银巴路-规划二号路)道路、给水、再生水、污水、雨水、雨水泵站、蓄水池、路灯、桥涵、钢筋混凝土电缆沟工程、智慧交通(电子警察)设施工程以及附属设施工程、公交车站以及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等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监理二标段: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飞地工业园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银巴路(六盘山路-宝湖西路)、规划三号路(六盘山路-宝湖西路)、规划四号路(规划五号路-宝湖西路)、光明路(规划五号路-规划二号路)的道路、给水、再生水、污水、雨水(包含规划二号路雨水工程)、雨水泵站、蓄水池、路灯、桥涵、智慧交通(电子警察)设施工程以及附属设施工程、公交车站以及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等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总承包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资质要求,招标人可接受联合体投标,还可接受与有助于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法人组织组成联合体。最多接受三家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2监理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高级工程师证、建造师、岩土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⑥投标人可自愿与有助于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法人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招标人不做强制性要求。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等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5日(截止于2020年3月25日17:00)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投标报名。
4.2联合体投标的,先由联合体牵头人插锁填写信息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引入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要拔锁。联合体成员单位在同一台电脑上插锁填写信息报名,直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
4.4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IBI育成中心2#楼(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二楼)
联 系 人:袁鹏
电话:0951-5616721
招标代理: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2303室(招标二部)
联 系 人:孙彦龙
电 话:0951-7834472、1520957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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