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招标公告
监狱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招标公告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采购,招标人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预算 12.8 万元。招标内容为:标项一: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一台;标项二:尿液分析仪三台。交货(服务)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本次招标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有关规定。
1.2制造商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要求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代理商。
1.3投标方不属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和招标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招标人科监区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投资入股或担任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有关联交易、从属关系的企业。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递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 2011 年 11 月 4 日至11 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 时,到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招标办 购买招标文件。
2.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 11月23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招标办。
4. 开标时间:2011年11 月 23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
5、投标保证金:标项一、标项二各为1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在2011年11月21日 16:00时前,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及时到财务科换取交款收据,其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交款方式:电汇 开户名称: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基建户
开户银行:农行衢州支行十里丰分理处 开户帐号:***************
招标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十里丰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交款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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