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锦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育秧、插秧服务招标公告
通州区锦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育秧、插秧服务招标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锦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育秧、插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锦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育秧、插秧服务项目已经批准,资金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锦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育秧、插秧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十总镇张沙村境内
3、项目规模:服务田块约430亩,具体按实际服务面积计算。
4、质量要求及说明:
报价包含稻种、育秧所需肥料、秧盘、地膜等其他所需的一切材料,及育秧、起秧、运秧、补秧的所有人工机械费用;育秧质量要求秧盘出苗齐苗率达95%以上,插秧、补秧普苗成活率达98%以上,稻种型号9108与5055用量各一半,育秧盘保证25张/亩,按实结算,并验收一次性合格。
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组织专业人员踏勘现场,充分考虑项目的难易程度,并在投标报价时考虑相关的不可预见费用。
5、投标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信誉良好的自然人。
6、付款方式和时间
合同款含税,按实结算,验收合格, 2020年底前支付50%,2021年小麦收割后支付余款。付款需凭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支付,验收不合格甲方不付款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7、本工程最高限价200元/亩(含税),高于或等于限价为废标。
8、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最低报价为中标人。如有相同报价,则抽签决定中标人。
9、投标文件
投标人将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函一起密封,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姓名,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0.17万元整(现金)并用信封密封,参加投标时请带身份证,并交纳报名费100元整,否则作废标处理。
10、其他事项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程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施工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报名和开标时间:2020年03月30日上午9:00—9:30报名,
2020年03月30日上午9:30开标;
投标地点:十总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司法所三楼);
招标单位:南通市通州区锦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张宏霞联系电话:********587
日期:2020年3月19日
南通市通州区锦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育秧、插秧服务项目
施 工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南通市通州区锦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育秧、插秧服务项目
投标书
南通市通州区锦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
(一)根据招标公告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元,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壹仟柒佰元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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