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放电线圈招标公告
攀钢钒放电线圈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攀钢钒放电线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攀钢钒放电线圈
交货时间:至 ******** 之前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一、注册资金要求:
1)、注册资金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
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200 万元及以上,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 100 万及以上。投标产
品必须在投标方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
1)、投标方业绩要求:投标方均要求提供近 3 年以来类似产品在生产型行业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
同或发票复印件)。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业绩总量不得
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数量)的 3 倍。如果投标方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上传业绩即可。
三、质量异议管理要求
1)、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2、新增供应商,第一年供货
发生 2 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
四、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
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
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
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必须满足注册资金、业绩、技术的要求,同意采购人的结算及支付方式。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
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与本次投标。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
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
材料原件的权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0-03-19 14:00 至 2020-03-27 08:30 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未办理注册的单位,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进行
注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03-27 08:30,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 85 号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邮 编: 617023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唐下明 联 系 人: 沈丽红
电 话: ********857 电 话: ****-*******
传 真: ${经办人传真}$ 传 真: ${项目经理传真}$
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附件 1
补充说明及附件
一、 补充说明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
1、按照本次招标标的物所列规格、型号等涉及的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若没有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按经相关部门确认的最新企业标准执行。
2、如果投标报价为替代型号(升级型号)的,请投标报价时在规定栏目按替代后的规格型号填报。必须
保证报价型号与招标型号具备完全互换性,中标方必须确保招标方在不改变现有工况条件、安装尺寸的情
况下,中标标的物符合现场安装要求及尺寸,满足现场安装、使用要求。并提供资料供用户确认。
3、投标时必须注明制造厂或者品牌。
4、如本次招标的中标方为首次向采购方供应本标的物同类产品的供应商,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中标
(成交)后应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后供货;中标方提供的产品若经使用不合格,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
该合同,为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则由中标方负责。
二、供货要求:
1、以本次招标标的物清单要求为准。
2、首次在采购方中标的供应商,货到验收合格并使用 3 个月后(最长时间不超过到货后 6 个月),凭使
用单位出具的书面使用合格证明,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办理结算后付款。
3、对投标方非自产产品,如采购方需要,中标(成交)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物料来源地及联系方式,如不提
供,采购方有权否决中标(成交)结果。
三、评标办法:
1、资质文件审查:资格后审。
2、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本招标项目设有预测价,招标人在开标时予以公布,预测价作为评标委员会
评标的重要参考。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原则进行评审(总价最低,且总价、单项价均不
超过预测价者可直接中标)。
3、评标委员会只推荐中标候选人。只能 1 家投标方中标,若有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方价格异常一致时,
则终止招标流程,按流标处理。
4、本招标项目投标最低价格应在招标人承受范围以内,如投标最低价格超出招标人承受范围,招标人有
权否决。若所有投标都不满足,应否决所有投标,立即转入竞争性谈判;若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递交投
标文件的投标人小于 3 家的,也转为竞争性谈判。评标委员会直接转变为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组织进行
竞争性谈判。
5、竞争性谈判规则:
⑴ 如果投标时的最低价投标方经谈判后不再是最低价方,则再进行 1 轮谈判。根据谈判结果情况,评审小
组负责人可征求小组成员意见进行增减。
⑵ 报价总价低于预测总价的投标方进入第一轮谈判,高于预测总价的投标方自动淘汰;如果所有投标方报
价总价均高于预测总价,报价总价低于目标总价的投标方进入第一轮谈判,高于于目标总价的投标方自动
淘汰;如果所有投标方报价总价均高于目标总价的,投标方全部进入第一轮谈判。
⑶ 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谈判小组推荐成交方及成交价格转采购方定标;最终谈判结果仍超出标底价或交
货期等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的,应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结果给出排名转采购方定标。
(4)、一家投标现场的不予开标(一律流标处理)。
(5)、在招标文件无实质性变动情况下,投标方后一次报价不得超过前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四、履约保证
1、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要求:非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的需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 10%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
保证金采取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缴纳(原则上不收取保函)。
2、质量保证金收取要求:非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的需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 5%收取质量保证金。采取在应付
货款中暂扣的形式缴纳(在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时暂扣)。
3、违约责任:中标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备件质量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当中标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招
标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
A、对问题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理;
B、向中标方收取该项合同 5%的违约金;
C、当对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招标方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中标方索赔;
D、中标方的供货质量纳入招标方供应商评价。
E、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
F、新增供应商第一年内供货累计发生 2 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
五.报价要求
1、人民币,不含税包到价。税率 13%。
2、以投标方的投标单价报价为准。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成本的,可以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
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
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二、 采购附件
合同主要条款.doc;
附件 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标包详情。
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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