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锦缬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江川路街道各类垃圾分拣清运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质要求:包件一江川路街道各类垃圾分拣驳运项目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生活垃圾清扫(陆域范围);包件二江川路街道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清运费项目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川路街道各类垃圾分拣清运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JX--********) 3、预算编号:12-19-z7056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江川路街道各类垃圾分拣清运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分2个独立包件,合格的投标人可任选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为确保各包件的服务质量,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辖区内 6、交付日期:2020年度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3-1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3-26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格式自拟,其中应具有公司实际地址、联系方式、邮箱);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被授权代表人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3199弄南门现场进行报名(现场报名前请先与工作人员电话沟通:139*****246)。并经网上审核通过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预期不予办理。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3-19 17:00:00至2020-03-26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应当于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4-09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4-09 13: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438号宝龙广场2号楼10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2)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并密封。(3)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六、其他事项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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