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钢筋、预制构件招标公告

混凝土、钢筋、预制构件招标公告


(编号: CR23-HJTL-2020-WZ01)

1、招标条件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宾西北至平安屯段站前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54号)、《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 478 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管中心以《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站前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2014]13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哈佳铁路项目经理部,现对本标段增加工程所需的混凝土、钢筋、预制构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工程概况

2.1、本标段增加工程,所需混凝土约24956方米,钢筋2165.19吨,预制构件134791块。

2.2、招标内容: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混凝土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2017至2019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提供单个合同金额50万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1.5、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200m3/h及以上商品砼的设计生产能力,且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3.1.6、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三年省、市级以上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3.1.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钢筋

3.2.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不亏损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生产商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3.2.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2.5、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商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近两年颁发的投标物资检验合格报告。

3.2.6、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出具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代理的产品生产商需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商的要求。

3.3预制构件

3.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2017至2019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3.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提供单个合同金额20万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3.3.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3.5、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预制构件生产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且具有加工预制构件所用的模具。

3.3.6、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三年省、市级以上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3.3.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方式

4.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招标安排

5. 1、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

公告方式: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r23g.com/)、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zthcwl/)、(http:///)、铁建商城(http://www.crccmall.com/)、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上发布。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3月23日至3月27日(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上班。

5.3、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GC01包件1000元,HNT01包件1000元,GJ01包件500,以汇款方式购买,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售后不退。购买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杏林路405号302室物设部。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购买招标文件;不能到场购买招标文件,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并联系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哈佳铁路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佳木斯农行营业部

账号:0830 0101 0400 1409 7

5.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5.5、招标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4月12日上午9:00-10:00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没有按条件密封或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会议召开

6.1、时间:2020年4月12日上午10:00。

6.2、地点:佳木斯市向阳区杏林路405号8楼,届时欢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哈佳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杏林路405号

联 系 人:胡进力 188*****757

王 珊 186*****070

电子邮箱: ********2 @qq.com

8、监督人信息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执纪审查室

电话:***-***********-********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

在投标人报名期间,若招标人故意排除潜在投标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哈佳铁路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标签: 预制构件 钢筋 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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