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和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和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抚宁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和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抚宁县公告时间2020年03月19日17: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3月20日16:08至2020年03月26日16:08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2020年3月26日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6日10:00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莉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抚宁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867
代理机构名称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抚宁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6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抚宁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和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马莉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抚宁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867
代理机构: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抚宁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5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4月26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3-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3-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2020年3月26日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物拆除或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有良好的售后能力,且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3.具备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需具备财务报表及企业股东构成情况的说明);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将取消现场报名。1、有意者须将(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于2020年3月20日08:30至2020年3月26日17:30(北京时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zwzb*******@126.com邮箱.(注:1、以上证件扫描件内容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3、开标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并与报名时传送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和拆除违法建筑,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 用地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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