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公室防贫保险 招标公告

扶贫办公室防贫保险 招标公告

[2020-03-20]




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远县扶贫办公室的委托,依据安财购2020F********9采购计划,对防贫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HC2020-AY-C002

(二)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防贫保险项目(国内服务)

3.3万人

45.00

为防止全县“非贫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因病、因灾、因生产资料损失及因素致贫或返贫的情况,为3.3万人购买“防贫保”保险标准为45元/人。

1、防贫保险对象

按农村人口10%左右的比例框定防贫保险人数。

防贫保险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原则上按照防贫对象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国家贫困线1.5倍(2019年脱贫标准为3747元/年,1.5倍即5620.5元;2020年脱贫标准为4000元/年,1.5倍即6000元)的标准进行框定。

防贫保险对象可分为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户(简称为“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临贫易贫的重点人群。

2、收费标准

保障范围

保费(元/人)

任选三种赔偿责任

45

3、防贫保险金发放标准

对于非贫困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即“两非户”)由于因病、因学、因灾(含意外事故)、因赔偿责任、因生产资料损失五大因素致贫或返贫的人员,提供每人最高20万元的防贫保障金额,防贫保险金发放如下:

1.因病防贫保险金发放标准

属于非高标准脱贫户的,按照自付医疗费用0.5万元设置预警线,纳入监测范围,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自付费用扣除0.5万元起付线,剩余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按照5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1万元(含)至3万元的,按照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3万元以上的。按照70%比例方法防贫保险金。

属于非贫低收入户的,按照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设置预警线,纳入监测范围,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自付费用扣除2万元起付线,剩余费用在2万元以下的,按照5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2万元(含)至4万元,按照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4万元以上的,按照7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

自付医疗费用为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众筹等各类补偿后需个人支付的费用。

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每人最高1万元标准发放防贫保险金。

2.因灾(含意外事故)防贫保险金发放

2.1自然灾害。以1万元为预警线,家庭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扣除1万元起付线,超出部分在1万元以下的,按4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1万元(含)至3万元的,按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3万元及以上的,按8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

2.2意外事故类。无法找到责任人或即使找到责任人但经司法等程序未得到相应赔偿或以得到赔偿但需要长期医治等,可能导致生活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家庭,分以下两种情况发放防贫保险金:一是因财产损失过重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自然灾害类防贫保险金标准发放;二是因医疗花费过高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因病防贫保险金标准发放,但交通类意外事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每人不超过5万元。

因意外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按每人3万元的标准发放防贫保险金,导致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每人最高1万元发放防贫保险金。

3.因生产资料损失防贫保险金发放

生产资料直接影响生产力,因生产资料(包括生产工具、运输设备、原材料)非主观意愿损失,无法进行正常生产或劳动经营导致返贫或致贫时进行防贫保险金发放,以供购买相应生产资料用于恢复生产。以1万元为监测线,相应费用超出部分在0.3万元以内的,按8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3万元(含)至0.5万元的,按8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5万元及以上的,按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

4.因学防贫保险金发放。

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注册正式学箱的“非贫低收入户”子女在校接受高等教育(包括顶岗实习)期间,以及“非高标准脱贫户”子女在省内独立学院和省外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包括顶岗实习)期间,包括义务教育之外、高等教育以下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以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0.5万元为监测线,对经核实可能致贫或返贫的,相应费用超出部分在0.3万元以内的,按10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3万元(含)至0.5万元的,按8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5万元及以上的,按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

5.因个人主要责任无法对第三方赔偿防贫保险金发放。

非主观意愿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后,因赔偿责任导致返贫或致贫时进行保险金发放,以0.5万元为监测线,相应费用超出部分在0.3万元以内的,按10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3万元(含)至0.5万元的,按8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5万元及以上的,按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

6.其他事项

保险期满后,保险人在扣除赔款及15%运营费用后如发生资金结余的,则将结余资金转为下一年度保险费;如赔款加运营费用超出本年保费,将按照超出金额的50%调增次年保险费。

预算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伍仟元整(¥*******.00)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条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注: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扫描件。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20年3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远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元);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电汇(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人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联系方法:

(1)采购人:安远县扶贫办公室

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138*****625

地址: 安远县欣山镇解放路113号

(2)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远县东江源大道618号

电话:****-*******

联系人:谢女士

邮箱: ayhczbdl@163.com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3)安远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安远县欣山镇东江源大道456号

电话:****-*******

(4)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远县行政服务中心7楼,

电话:****-*******

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险 办公室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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