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纪委办公区安装车位电子遥控锁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北湖区纪委办公区安装车位电子遥控锁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北湖区纪委办公区安装车位电子遥控锁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北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北湖区纪委办公区安装车位电子遥控锁项目(政府采购编号:BHQJGSWFWZXJT-2020-00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北湖区纪委办公区安装车位电子遥控锁项目

2、采购采购编号:BHQJGSWFWZXJT-2020-00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 的 名 称

预算

1

北湖区纪委办公区安装车位电子遥控锁项目

人民币254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北湖区纪委办公区安装车位电子遥控锁项目

见采购文件

见采购文件

见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必须在郴州市内有固定营业场所,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

②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果是法人代表投标);

③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不是法人代表投标)。

④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监控防盗、电子产品销售及售后安装、维修服务等内容(★)

三、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证明材料清单:

①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②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果是法人代表投标);

④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不是法人代表投标);

⑤要求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标注查询时间的信用记录资料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①和第④项中的授权委托书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递交时间: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3 24 17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郴州市南岭大道760号北湖区政府档案综合楼615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3 26

10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郴州市南岭大道760号北湖区政府档案楼2楼会议室。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760号北湖区政府档案综合楼615室

2020年3月20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北湖区纪委办公区安装车位电子遥控锁项目(政府采购编号:BHQJGSWFWZXJT-2020-001)《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的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 安装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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