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兴原乡中心校门卫、大门及校园规划
松原市兴原乡中心校门卫、大门及校园规划
1、松原市兴原乡中心校门卫;大门及校园规划的项目工程,已由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为地面硬化工程,车库;门卫为一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347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已经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松原市兴原中心校院内;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8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6年10月13日,工期4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松原市兴原乡中心校门卫;大门及校园规划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松原市顺风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至2006年8月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说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或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8月25日9时30分,提交到前郭县建设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前郭县建设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松原市青年大街镜湖区415号
邮政编码:1380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朱云国 房凯
招标代理机构:松原市顺风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宇花园3号楼2单元202室
邮政编码:1380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俊德
日期:200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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