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经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惠发改核准﹝2019﹞7号),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人为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
(二)招标人: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
(四)工程总投资:项目投资估算约5152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71880万元,监理费约3313.87万元。
(五)工程规模:本项目治理范围主要是金山湖流域,包括两湖四河,即金山湖、惠南湖(新建)、金山河、河桥水、冷水坑河、莲塘布河及其支流,及金山湖西北侧惠城区部分老城区的截污治理。主要工程措施如下:
1、截污治污工程:新建污水(截污)干管约45.94km,新建污水支管约86.67km,改造老城区错接乱接737处(管长22.9km),修复改造病害管网约43km,新建雨水主管及支管约17.9km,最大管径DN1800mm,管道清淤长度约174km;改造麻渣下泵站,新建临时污水泵站1座,截流井650座。
2、内源治理工程:金山湖、老金山湖、金叶湖等湖泊及南3河整治工程整治范围外的河涌进行生态清淤,总量约60万m3;新建底泥处理厂1座(规模3340m3/d)。
3、防洪排涝工程:金山湖流域内河道整治约24.89km(包括景观闸工程、水陂工程、排涝工程等),新建惠南湖及其1#、2#泄洪闸;莲塘布水库除险加固,新建白沙仔换水排涝泵站。流域防洪保护人口达75万人。工程等别为Ⅴ~Ⅲ等,主要建筑物最高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最高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4、水资源配置工程:新建红女湖、冷水湖;新建西枝江引水工程(补水流量2.5m3/s,补水泵站1座,补水及水系连通管道约13.28km)。
5、碧道工程:河桥水演达大道~与冷水坑河汇合处、冷水坑河东江学府~金山湖段,莲塘布河四环南路~入湖口段,总长约5km。
6、水保环保工程:渣场防护、工程区表土剥离约9万m3、播撒草籽约95hm2等水保环保措施。
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截污治污工程、内源治理工程(含横江沥暗渠段清淤工程)、防洪排涝工程(含中科院总部区片区河道整治项目)、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部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全过程监理。
(七)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服务期限:暂定为24个月(含前期工作)。
(八)质量要求:合格。
(九)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十)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以水利监理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多于2家):
(一)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二)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指派),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和《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证明;
(三)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监理班子人员:
1、水利部分:
(1)水利副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同时具有水利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和水工建筑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须同时具有水利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和《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监理员2名,须具有工程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工程类大专(或以上)学历。
2、市政部分:
(1)市政副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均须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应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人员。
(3)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须具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4)监理员3名,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
(五)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
1、水利监理企业和拟派监理工程师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公示;
2、市政监理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监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报名、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须填报监理班子人员)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须提供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及基本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六、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六)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补充,将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水务集团碧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云山东路27号11楼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
项目名称 | 惠州市金山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质改善和水利部分)监理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市直[202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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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 2020-03-20 09:3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0-03-26 16: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3-20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3-26 16: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0-03-27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0-03-30 16:3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0-04-15 16:3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 2020-04-15 16:30:00 |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开始时间 |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 |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4-16 08:30: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4-16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0-04-16 09:30:00 | 开标地点 | 4号开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评标时间 | 2020-04-16 09:30:00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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