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金华监狱年度医疗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金华监狱年度医疗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金华监狱委托,就2011年度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1-SB314-ZFCG035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全数字化全身型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 | 1 | 套 | 50 | 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 |
2 | 心电图机、血糖仪、不锈钢器械等设备 | 1 | 批 | 19.38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具有相应的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生产)许可证明,经销商须取得设备制造商的销售授权证明
(4)所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行业要求
(5)在金华市设有固定的销售或售后服务网点
(6)具有与拟投设备品牌相符的同类项目业绩
(7)本次采购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8)投标人拟参加二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须针对相应标段分别提供一份报名资料及资质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11月8日至2011年11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日 13:3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新大楼)
七、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日 13: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新大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标段二、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190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银行账号:130*****0000016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拟投设备的必须具备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销售授权证明(非项目授权书)
(6)拟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必须与拟投设备相符)
(7)拟投设备的3C认证文件及其他检测证明文件,产品说明图册。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3、本次采购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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