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丹残留调查分析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硫丹残留调查分析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01年,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危害,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外交全权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将包括滴滴涕、二恶英、六氯代苯、多氯联苯等12种化学物质列入首批受控物质清单。2004年,经第十届全国人大第十次会议批准,《公约》正式对我国生效。

2011年,第五次缔约方大会将硫丹列入受控POPs物质清单。硫丹作为一类广谱性杀虫剂,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于农业虫害的防治。在我国,其主要用于非转基因棉花种植病虫害防治。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关于硫丹等年日发布了修正案生效的公告(公告号)。按公告要求我国需在特定豁免期结束前(即月)合作开发了(以下简称),旨在通过生物防治和替代技术淘汰虫害防治领域使用的硫丹。项目于2017年立项,目前已筛选出相应的生物防治技术和硫丹替代化学药剂,并进行了田间试验。为了评估项目和我国履约成效,我中心拟结合项目前期工作,对产棉区土壤硫丹残留开展调查分析。

一、工作目标

检测示范区内(新疆塔城沙湾县和石河子市)和棉花产地(河北、安徽、山东、江西和湖南)土壤中硫丹(α-硫丹、β-硫丹和硫丹硫酸盐)的残留。

二、工作内容

为实现该工作大纲确定的目标,应开展但不限于以下活动:

1.检测硫丹在示范区和棉花产地土壤中残留

结合本项目硫丹替代技术示范区面积大小及主要棉花产地基本情况(河北、安徽、山东、江西和湖南),合理确定对照点和检测点位数及土壤采样量,针对硫丹及其残留物,测定其在土壤中的含量,并提交残留检测报告。

2.主要检测指标


监测对象

样本点位数(个)

监测指标

土壤

150个。

α-硫丹、β-硫丹、硫丹硫酸盐、土壤pH、电导率、饱和度指数、土壤质地类别和有机质

3.其他技术支持工作

为项目宣传和成果推广提供建议和意见;为全额项目的执行提供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的其他技术和政策支持。

三、成果产出

该咨询服务机构对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负责,根据工作内容中规定的活动开展工作,主要工作产出包括但不限于:


编号

产出名称

提交时间

1

制定实施方案

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

2

棉花产区土壤硫丹残留分析报告及检测数据(中期报告)

合同签署后90个工作日

3

棉花产区土壤硫丹残留分析报告及检测数据(最终报告)

合同签署后120个工作日

四、时间安排

本项咨询服务大致时间为:合同签署之日至2020年10月。


序号

产出

截止时间

1

项目实施方案

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

2

棉花产区土壤硫丹残留分析报告及检测数据(中期报告)

合同签署后90个工作日

3

棉花产区土壤硫丹残留分析报告及检测数据(最终报告)

合同签署后120个工作日

五、资质要求

承担此项服务的单位需要具备至少如下资质:

(1)具有分析化学、环境科学及POPs类农药分析等方面的经验 (需提供承担项目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

(2)具备土壤环境风险评估能力及本项目样品分析测试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者,或参与过全球环境基金(GEF)下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履约项目者优先。

项目成员应由具有下列资质的人员组成:

项目负责人

(1)超过五年以上的分析化学、环境科学、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土壤中农药残留分析及其环境行为和环境风险评价相关领域的背景(需提供项目名称及在项目中承担的职务);

(2)具有正高级职称(需提供专业证书复印件);

(3)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要求,具有POPs类农药相关领域的研究背景者。

项目组成员

(1)至少2人具有5年以上的分析化学、环境科学、植物保护等专业工作经历和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项目名称及在项目中承担的职务);

(2)专业技术支撑证书(需提供专业证书复印件);

(3)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要求,具有POPs类农药相关领域的研究背景。

六、获取公开征集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感兴趣的单位可向如下联系人免费索取详细的建议书征询文件(含工作大纲)。

联系人:张扬

电 话:***-********

传 真:***-********

电 邮:zhang.yang@fecomee.org.cn

(一)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4月8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投标文件应包括加盖公章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技术建议书与财建议书应分别密封,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接收人:卢俊名

电 话:***-********

传 真:***-********

电 邮:lu.junming@mepfeco.org.cn

单 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 编:100035

(二)其他注意事项

1. 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公开征集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见后。

3. 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公开征集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0年3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分析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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