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持有的迪庆州迪姆生态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持有的迪庆州迪姆生态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迪庆州迪姆生态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坛城广场南区4-3-1
债权总额:9,835,667.90元(截止2020年3月18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迪庆州迪姆生态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截止本次债权转让基准日2020年3月18日,该户债权总额9,835,667.90元,其中本金6,903,403.78元,利息(含罚息、复利等)2,932,264.12元。(注:债权收购后,债务人有还款,债权具体金额以还款后的实际金额为准。利息(含罚息、复利等)金额以法院最终裁定、判决为准。)
抵押担保情况
墨顺华、和建花名下位于香格里拉县城康珠大道旁坛城广场的房产及对应土地设定抵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其他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861.5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4.68平方米,土地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上述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担保合法有效。
保证情况
香格里拉县九仙峰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墨顺华和和建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特点
(1)本案已提起诉讼,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已经得到支持,债权债务关系、担保关系已经得到法院确认,债权的实现获得司法保障。
(2)抵押物是位于广场的核心地段的商业不动产,地理位置优越,周边人流鼎沸,商业氛围浓郁。房产可使用面积较大,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按相关规定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需经我分公司同意)。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0年3月19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拟采取债权转让方式。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征询和异议受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赵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华路1号山灞大厦19-20层
邮政编码:650106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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