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北京分公司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工程自购物资二次采购公告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北京分公司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工程自购物资二次采购公告

采购名称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北京分公司牡佳客专项目自购物资二次采购

组织单位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采购编号

MJSD-TP-03EC

公告内文

流水号:(谈)********00015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北京分公司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工程自购物资二次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MJSD-TP-03EC
1.采购条件
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工程已由国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牡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黑龙江省以及银行贷款,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佳客专四电集成联合体项目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工程,线路全长371.622km,其中路基工程总长159.128km,占线路全长的43.34%;桥梁141座144.330km,占线路全长的39.31%;隧道共34座,长度63.732km,占线路全长的17.36%。全线设牡丹江、桦林东、林口南、鸡西西、七台河西、桦南东、双鸭山西、佳木斯8座车站,预留福利屯西线路所、四马架北站。
主要工程内容:通信光、电缆线路2488.442条公里;信号联锁道岔144组;电力电缆1142.2条公里,新建6座10kV配电所及外电源电力线路,箱式变电站182座;接触网994.37条公里;牵引变电所6座,开闭所2座,分区所7座,AT所12座;房建房屋共24431平米。 合同工期35个月,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 2 月 26 日。"
2.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谈判包件一览表。
2.3联合体:
根据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房屋等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合同书,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佳客专四电集成联合体项目部负责本工程的实施,其中物资采购由联合体项目部统一组织,采购完成后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牡佳客专四电集成项目部和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佳四电集成项目部按照联合体专业划分分别签订合同,负责实施履行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资格的基本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采购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交货期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采购物资须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采购产品需提供近年内的供货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信誉,其响应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及不良履约信用记录;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参加谈判;
(8)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响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集成包件除外),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3.2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谈判。
3.3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谈判包件一览表》。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购买谈判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谈判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谈判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0年3月24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谈判进行响应。并请同时于2020年3月24日17时00分前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80@qq.com">********80@qq.com。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包件表,售后不退(如属于二次谈判,已购买过谈判文件的,不需再次购买,但需重新报名)。标书费采用汇款方式收取,汇款截止时间2020年3月24日17时00分,由供应商从基本帐户汇入如下帐户: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牡佳客专四电集成项目部;中国农业银行鸡西鸡冠支行;帐号:0870 8101 0400 13725。在汇款单上注明:“牡佳客专标书款”、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一小时后,请供应商参照《供应商在线谈判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平台指定页面下载谈判文件(16:30后汇款请次日8:30后下载)。
4.4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http://)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上同时发布。
4.5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显示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供应商线上和线下报价总和必须保持一致,如出现不一致影响定标报价作废(二次报价谈判后上传平台)。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须在开启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启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9日9时00分。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谈判无效。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29日9时00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七楼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区15号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视为无效谈判,同时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开启方式:线上和线下同时开启。提醒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后台上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解锁,建议供应商在平台设置时选用自动解锁功能。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佳客专四电集成联合体项目部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鸡恒路与南环路交叉口东300米
邮 编:158100
联 系 人:郭卫杰
电 话:186*****452
电子邮件:********80@qq.com">********80@qq.com
电商操作:闫琳186*****923
开户银行: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牡佳客专四电集成项目部;中国农业银行鸡西鸡冠支行
账 号:0870 8101 0400 13725

2020年3月20日

附件1:《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附件1:2-2附件1:谈判包件一览表附件2:谈判申请表附件3:物资需求一览表(TP-03EC).xls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系统集成 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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