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务用车电子招标公告

机关公务用车电子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LHCQ(竞)2020-001

经国家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批准,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梁河县税务局委托公开处置公务用车5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号

车辆型号

排量

号牌

*车辆类型

发动机号

保险到期时间

公里数

*车辆注册日期

电子竞价起始价/元

标的1

海马CA6430M

1.8

云NM1991

轿车

FP762611

2020.12.31

136320

2002.1.14

6640

标的2

桑塔纳SVW7180CEI

1.8

云N12119

轿车

AFE*******

2020.12.31

128561

2002.7.16

2400

标的3

桑塔纳SVW7180CEI

1.8

云N14533

轿车

AFE*******

2020.12.31

135602

2002.12.1

2400

标的4

帕萨特SVW7183AGI

1.8

云N15949

轿车

SVW7183AGI

2020.12.31

165657

2002.12.1

6480

标的5

桑塔纳SVW7180CEI

1.8

云N14532

轿车

AFE*******

2020.12.31

101536

2002.5.1

2240

竞价阶梯:100元 保证金:每一个标的1000元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其它要求

1.报名资格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证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

2.其它要求:凡报名参加电子竞价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在和品质,视同认可了《竞价公告》、《竞买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报名及竞价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时所需资料。凡有意参加报价的竞买人,请于 2020年3月20日8时30分至 2020年3月26日17时30分,登录云南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jyzx.dh.gov.cn/gycq-web/)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竞买人须按要求上传如下资格证明材料(若不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将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不能进行竞价):

1.公司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保证金进账单、竞买申请书及承诺;

2. 个人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保证金进账单、竞买申请书及承诺。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

注:具体操作请在德宏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网站,“服务指南”板块“中心指南”中下载学习。

(二)竞价文件的获取。竞买人可以登录云南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jyzx.dh.gov.cn/gycq-web/),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竞价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竞价文件的唯一方式);

(三)CA数字证书的办理

1、凡有意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中下载《德宏州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和《德宏州CA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宜》按照流程自行办理。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经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的用户,若需要在德宏州使用则只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审核即可,无须重办。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

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

办理证书地址一: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二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地址二: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咨询电话:****-*******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数额、截止时间和交纳形式

1、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壹仟元整(1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3月26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26日17时30分。

3、交纳形式:须从竞买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法人单位参与的应从其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汇出)。

开户银行:农行梁河县支行振兴分理处

户名: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号:****************6

财务室电话:****-*******

注意: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以上帐户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本次电子竞价活动。

五、竞价时间、报价方式。

1、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并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可以在2020年3月30日9:00时至2020年3月31日10:00时内登录云南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jyzx.dh.gov.cn/gycq-web/)进行自由竞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竞价活动自动转为限时竞价。

2、本次电子竞价活动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六、公告发布的媒体

1、本公告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2、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中心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收取佣金。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买受人各自承担。车辆以现状及车辆管理部门档案登记为准,委托方及实施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竞价车辆不含车辆号牌,处置的公务用车车身有公务用车及监督热线电话的,竞得人需在不改变原车车身颜色的情况下进行清除补漆,梁河县税务局协助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标的物展示地点:梁河县税务局(南甸路246号县税务局球场)。

八、项目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人:梁河县税务局

标的物现场察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梁女士****-*******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南甸路246号

实施机构: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先生****-*******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

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处置梁河县税务局机关公务用车电子竞价公告

交易编号: LHCQ(竞)2020-001

委托人:梁河县税务局

标的物现场察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梁女士****-*******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南甸路246号

实施机构: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先生****-*******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

竞 买须 知

凡参加电子竞价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本竞买须知的规定。

一、本次车辆处置的委托人为梁河县税务局梁河县税务局,竞价活动由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组织实施。

二、本次电子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竞买人在进行竞价前应事先准备好电子竞价的相关软硬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如: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竞买人无法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因云南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司法介入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或无法进行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核实后暂停交易。

三、标的物品质说明:

本次竞价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的瑕疵,竞价标的资料中的文字、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委托人和梁河县政府采购出让中心对竞价标的物真伪、价值、品质、有无缺陷等所作担保。凡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务必到实地仔细察看标的情况,委托人仅对标的物的现状负责,不承担任何瑕疵的担保责任。本场电子竞价活动的标的均以现状进行交易,标的移交时均按标的物的现状进行移交。竞买人一旦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并愿承担相关责任。

四、报名及电子竞价文件获取

(一)电子竞价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以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网上获取竞价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电子竞价文件的唯一方式),具体包括:

( 1)电子竞价公告、竞买须知;

(2)竞买申请书及承诺和授权委托书格式等。

(二)提交报名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上传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提供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有效身份证;

(4)保证金进账单;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

(6)竞价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保证金进账单;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竞价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2)保证金进账单;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价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竞价程序

(一)公布竞价信息

1、标的物有关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信息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德宏州))、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挂牌公布。

2、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中心不另行通知,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保证金

1、请按要求将保证金汇达指定账户,并上传进账单。

2、保证金未按时到达指定账户的竞买人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不得进行竞价。

3、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作履约保证金,待竞得人移交标的物后4、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中心在竞价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请竞买人自行查收。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委托方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核,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电子系统对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或未上传保证金进账单的;

(5)上传的报名资料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价

1、本次竞价活动采取动态报价方式,动态报价方式包含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在自由报价期间收到《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可自行登录云南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自由报价。

2、自由竞价截止后,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自由竞价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向竞买人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时竞价结束。竞价期间出价最高(如有保留价的,还须不低于保留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3、竞得人须在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

(五)报价规则及注意事项

1.本次电子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电子竞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应当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3.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竞价系统网络有延迟,在报价前和确认报价时须点击“刷新”按钮并等待数据更新。

(六)竞价结果公告

我中心将在本次车辆电子竞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公告本次竞价结果。

(七)成交价款的缴纳

1、竞得人须主动履行付款义务,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交入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竞得人付款结果进行结算。

2、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的物委托人不负有向竞得人催款的义务。竞得人如不按期付清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的,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且保证金不予退还。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标的再行公开处置。标的再行公开处置的,再次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竞得人应补足差额。

(八)标的物的移交

1、竞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持交款凭证到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办理标的移交书,并在2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标的物移交函》、《成交价款到账证明》等资料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标的按现状移交。

2、本地新车主应当在收到《标的物移交函》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转移登记;需到异地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车主应当在收到《标的物移交函》后2个工作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提取车辆户籍档案。

(九)《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1、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到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代理机构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应当赔偿重新开展竞价活动竞得标的物的差价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应当在竞价开始前终止竞价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约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移交标的物的。

(十二)竞价不成交的,重新组织竞价活动。

六、其他

1、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竞价文件。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竞买人对竞价文件无异议,竞买人一旦报价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竞买人竞得标的物的相关资料只证明竞得人合法取得该标的物的途径,不等同于标的物的再次销售和加工等许可证书。

七、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竞价文件负有解释权。

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3月20日

-->
项目编号:YN****************21统一交易标识码:C01-****************00-********-****22-9
项目分类: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资产类别(实物):运输交通工具
转让方名称:l梁河县税务局转让方代码:****************7K
转让方类别:法人转让方角色:出让人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挂牌价格(万元):2.016
挂牌期间(天):7挂牌日期:2020-03-20
是否自动延期: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事项说明:
源网站链接:https://jyzx.dh.gov.cn

交易编号: LHCQ(竞)2020-001

经国家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批准,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梁河县税务局委托公开处置公务用车5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号

车辆型号

排量

号牌

*车辆类型

发动机号

保险到期时间

公里数

*车辆注册日期

电子竞价起始价/元

标的1

海马CA6430M

1.8

云NM1991

轿车

FP762611

2020.12.31

136320

2002.1.14

6640

标的2

桑塔纳SVW7180CEI

1.8

云N12119

轿车

AFE*******

2020.12.31

128561

2002.7.16

2400

标的3

桑塔纳SVW7180CEI

1.8

云N14533

轿车

AFE*******

2020.12.31

135602

2002.12.1

2400

标的4

帕萨特SVW7183AGI

1.8

云N15949

轿车

SVW7183AGI

2020.12.31

165657

2002.12.1

6480

标的5

桑塔纳SVW7180CEI

1.8

云N14532

轿车

AFE*******

2020.12.31

101536

2002.5.1

2240

竞价阶梯:100元 保证金:每一个标的1000元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其它要求

1.报名资格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证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

2.其它要求:凡报名参加电子竞价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在和品质,视同认可了《竞价公告》、《竞买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报名及竞价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时所需资料。凡有意参加报价的竞买人,请于 2020年3月20日8时30分至 2020年3月26日17时30分,登录云南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jyzx.dh.gov.cn/gycq-web/)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竞买人须按要求上传如下资格证明材料(若不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将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不能进行竞价):

1.公司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保证金进账单、竞买申请书及承诺;

2. 个人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保证金进账单、竞买申请书及承诺。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

注:具体操作请在德宏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网站,“服务指南”板块“中心指南”中下载学习。

(二)竞价文件的获取。竞买人可以登录云南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jyzx.dh.gov.cn/gycq-web/),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竞价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竞价文件的唯一方式);

(三)CA数字证书的办理

1、凡有意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中下载《德宏州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和《德宏州CA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宜》按照流程自行办理。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经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的用户,若需要在德宏州使用则只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审核即可,无须重办。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

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

办理证书地址一: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二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地址二: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咨询电话:****-*******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数额、截止时间和交纳形式

1、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壹仟元整(1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3月26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26日17时30分。

3、交纳形式:须从竞买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法人单位参与的应从其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汇出)。

开户银行:农行梁河县支行振兴分理处

户名: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号:****************6

财务室电话:****-*******

注意: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以上帐户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本次电子竞价活动。

五、竞价时间、报价方式。

1、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并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可以在2020年3月30日9:00时至2020年3月31日10:00时内登录云南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jyzx.dh.gov.cn/gycq-web/)进行自由竞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竞价活动自动转为限时竞价。

2、本次电子竞价活动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六、公告发布的媒体

1、本公告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2、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中心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收取佣金。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买受人各自承担。车辆以现状及车辆管理部门档案登记为准,委托方及实施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竞价车辆不含车辆号牌,处置的公务用车车身有公务用车及监督热线电话的,竞得人需在不改变原车车身颜色的情况下进行清除补漆,梁河县税务局协助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标的物展示地点:梁河县税务局(南甸路246号县税务局球场)。

八、项目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人:梁河县税务局

标的物现场察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梁女士****-*******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南甸路246号

实施机构: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先生****-*******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

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处置梁河县税务局机关公务用车电子竞价公告

交易编号: LHCQ(竞)2020-001

委托人:梁河县税务局

标的物现场察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梁女士****-*******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南甸路246号

实施机构: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先生****-*******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

竞 买须 知

凡参加电子竞价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本竞买须知的规定。

一、本次车辆处置的委托人为梁河县税务局梁河县税务局,竞价活动由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组织实施。

二、本次电子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竞买人在进行竞价前应事先准备好电子竞价的相关软硬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如: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竞买人无法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因云南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司法介入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或无法进行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核实后暂停交易。

三、标的物品质说明:

本次竞价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的瑕疵,竞价标的资料中的文字、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委托人和梁河县政府采购出让中心对竞价标的物真伪、价值、品质、有无缺陷等所作担保。凡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务必到实地仔细察看标的情况,委托人仅对标的物的现状负责,不承担任何瑕疵的担保责任。本场电子竞价活动的标的均以现状进行交易,标的移交时均按标的物的现状进行移交。竞买人一旦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并愿承担相关责任。

四、报名及电子竞价文件获取

(一)电子竞价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以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网上获取竞价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电子竞价文件的唯一方式),具体包括:

( 1)电子竞价公告、竞买须知;

(2)竞买申请书及承诺和授权委托书格式等。

(二)提交报名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上传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提供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有效身份证;

(4)保证金进账单;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

(6)竞价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保证金进账单;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竞价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2)保证金进账单;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价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竞价程序

(一)公布竞价信息

1、标的物有关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信息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德宏州))、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挂牌公布。

2、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中心不另行通知,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保证金

1、请按要求将保证金汇达指定账户,并上传进账单。

2、保证金未按时到达指定账户的竞买人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不得进行竞价。

3、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作履约保证金,待竞得人移交标的物后4、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中心在竞价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请竞买人自行查收。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委托方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核,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电子系统对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或未上传保证金进账单的;

(5)上传的报名资料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价

1、本次竞价活动采取动态报价方式,动态报价方式包含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在自由报价期间收到《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可自行登录云南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自由报价。

2、自由竞价截止后,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自由竞价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向竞买人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时竞价结束。竞价期间出价最高(如有保留价的,还须不低于保留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3、竞得人须在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

(五)报价规则及注意事项

1.本次电子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电子竞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应当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3.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竞价系统网络有延迟,在报价前和确认报价时须点击“刷新”按钮并等待数据更新。

(六)竞价结果公告

我中心将在本次车辆电子竞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公告本次竞价结果。

(七)成交价款的缴纳

1、竞得人须主动履行付款义务,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交入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竞得人付款结果进行结算。

2、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的物委托人不负有向竞得人催款的义务。竞得人如不按期付清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的,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且保证金不予退还。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标的再行公开处置。标的再行公开处置的,再次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竞得人应补足差额。

(八)标的物的移交

1、竞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持交款凭证到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办理标的移交书,并在2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标的物移交函》、《成交价款到账证明》等资料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标的按现状移交。

2、本地新车主应当在收到《标的物移交函》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转移登记;需到异地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车主应当在收到《标的物移交函》后2个工作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提取车辆户籍档案。

(九)《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1、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到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代理机构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应当赔偿重新开展竞价活动竞得标的物的差价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应当在竞价开始前终止竞价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约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移交标的物的。

(十二)竞价不成交的,重新组织竞价活动。

六、其他

1、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竞价文件。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竞买人对竞价文件无异议,竞买人一旦报价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竞买人竞得标的物的相关资料只证明竞得人合法取得该标的物的途径,不等同于标的物的再次销售和加工等许可证书。

七、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竞价文件负有解释权。

梁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3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 公务用车 机关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