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晨宇小区5号楼工程
长春市晨宇小区5号楼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SYZX2006-71
1、长春市建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长春晨宇小区5号楼工程 ,已由 长春市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该工程长春市建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长春晨宇小区5号楼工程,总建筑面积199923平方米;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器、电话、通讯。资金现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春市东盛大街与吉林大路交汇处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8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7 年12月25日,工期51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施工企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投标申请人可从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06 年 7月 10日至 2006 年 7月 14日,每天上午 9时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16 时 0 分。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长春市建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长春晨宇小区5号楼工程。”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6 年7月 15日 10 时以前送至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6年7 月15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 长春市建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荣光路24-1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电话: 133*****833
联 系 人: 房悦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锦城大街203号
邮政编码: 130011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张鑫淼
日期: 200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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