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DLP大屏幕显示系统搬迁升级改造需求公示
聊城市公安局DLP大屏幕显示系统搬迁升级改造需求公示
聊城市公安局DLP大屏幕显示系统搬迁升级改造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主要为聊城市公安局DLP大屏幕显示系统搬迁升级改造,总预算为112.1万元。共计1个包。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聊城市公安局DLP大屏幕显示系统搬迁升级改造,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聊城市公安局DLP大屏幕显示系统搬迁升级改造。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符合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采〔2019〕39号等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见附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依据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政府采购合同、本项采购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0年3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公安局 | 地址:聊城市昌润路 |
联系人:王彤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
联系人:徐冰冰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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