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2020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水泥采购
黑山县2020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水泥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山县2020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水泥采购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山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黑山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山县2020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水泥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一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2 采购内容:黑山县2020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水泥供应。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地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4 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具体工期根据招标单位时间情况安排调整)。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业主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能提供本次采购内容及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
3.2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0日8:00至2020年3月25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请将网上领取文件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开标时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部。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4日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山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联 系 人:鄂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杨阳
电 话: ****-*******
传 真: ****-*******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3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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