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禁毒毛发检测试剂、禁毒尿液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禁毒毛发检测试剂、禁毒尿液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委托,就禁毒毛发检测试剂、禁毒尿液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备注 |
标项1 | 禁毒毛发检测试剂盒 | 1批 | 80 | 包括:吗啡毛发检测试剂、甲基安非他明毛发检测试剂、氯胺酮毛发检测试剂 | 不允许进口 |
标项2 | 禁毒尿液检测试剂 | 1批 | 20 | 包括:吗啡检测试剂等 | 不允许进口 |
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
(1)在线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最后页的投标人信息登记表发到表中所列的邮箱)。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4、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5、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八.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13时30分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www.zcygov.cn)。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九.开标时间:2020年4月9日13时30分
十.开标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12室。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间后45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有效的、可上传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4、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联系电话为****-********。
6. 采购单位: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地址:杭州市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60号
联系人:张佳俊
联系电话:0571- ********
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联系人:孙翔、马菊美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a85860244@126.com
8.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4室
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联系电话:****-********、****-********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联系人: 沈焘
联系电话:183*****792
9.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办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
附件信息:
********9/20203/c532edce-8c96-459e-a7f7-90063c6652df">****-********-2禁毒试剂招标文件发售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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