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2020年政法转移资金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第11包)竞争性磋商

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2020年政法转移资金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第11包)竞争性磋商

  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2020年政法转移资金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第11包)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2020年政法转移资金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第11包)

项目编号:HTZX-2020-018-11(房财政采[2020]05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娟

项目联系电话:173*****8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北大街甲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科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娟173*****84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北京溥锐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巷内第四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采购项目根据房山区各乡镇、社区分布情况分为23个分包进行服务采购。本次采购针对其中的第11分包进行采购。
2.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房山区司法局2020年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具体指区司法局与项目中标的律师事务所签订《采购合同》后,由律师事务所派遣律师每个月到签约社区、村开展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围绕村居委员会公共管理和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法律问题(简称“顾讲询调训”)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每个律所针对“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2020年政法转移资金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整体项目最终中标分包不得超过三个分包,中标律所为签约的村、社区指派服务的律师应当在签约时不满70周岁、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每个律师最多只能为10个社区、村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的;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7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31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20日 09:00至2020年03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4.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层[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北刘庄工业园红色别墅第四院(北京溥锐达投资公司巷内第四院)],详见公告附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按照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市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各供应商须将合格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携带资料按本公告要求加盖物理印章后,扫描生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ongtong_dailibu@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及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发送后电话告知工作人员(173*****846),通过审核后,供应商可办理交费手续,同期将符合要求的纸版登记资料和领取登记签到表邮寄至指定地点,并将电汇和邮寄凭证截屏发送指定邮箱,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供应商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完成上述工作,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磋商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3月31日 13:30至2020年03月31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层[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北刘庄工业园红色别墅第四院(北京溥锐达投资公司巷内第四院)]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3月31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诺德安达学校向北100米,向东200米红色别墅第四院]

四、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提供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采购文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供应商需结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提供本单位为小微企业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1. 按照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市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各供应商须将合格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携带资料按本公告要求加盖物理印章后,扫描生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ongtong_dailibu@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及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发送后电话告知工作人员(173*****846),通过审核后,供应商可办理交费手续,同期将符合要求的纸版登记资料和领取登记签到表邮寄至指定地点,并将电汇和邮寄凭证截屏发送指定邮箱,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供应商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完成上述工作,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娟

项目联系电话:173*****84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5号)文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严格执行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策。

****************91055.doc">竞争性磋商公告(司法局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第11分包).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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