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人行步道方砖铺设工程
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人行步道方砖铺设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ZB2006-057
1、长春理工大学 的 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人行步道方砖铺设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说明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标段及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6 年 7 月 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6年 8 月 20日,工期 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一个或多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或施工总承包叁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6 年6 月21 日至 2006 年 6月 25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3时 00分至16 时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__2__%或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6年 7月11日 9时 00 分,提交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 长春理工大学
办公地址: 长春理工大学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高忠山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楼406室
联系电话 ****-*******
传 真:****-*******
联 系 人: 张斌
日期: 2006年 6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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