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营造服务招标公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营造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宣传部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玉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营造服务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玉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营造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①昆玉高速公路九龙池出口立交单立柱广告牌(18米×6米=108平方米×2面=216平方米);②玉江高速公路果木林场路口单立柱广告牌(18米×6米=108平方米×2面=216平方米)的广告发布权,发布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项目投资预算:40万元/年。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围绕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利用户外广告对扫除黑恶势力进行宣传,对弘扬社会正气,建设善美玉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云南玉溪诚信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民营商贸城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名单:
专家姓名 | 专家单位 | 文化程度 | 职称 |
林丽芳 |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 | 本科 | 高级工程师 |
李宇志 | 玉溪市图书馆 | 硕士 | 副研究馆员 |
张艺林 | 中国联通玉溪分公司 | 本科 | 高级工程师 |
2、专家论证意见:
(1)围绕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利用户外广告对扫除黑恶势力进行宣传,对弘扬社会正气,建设善美玉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因云南玉溪诚信广告有限公司对①昆玉高速公路九龙池出口立交单立柱广告牌拥有其经营权和发布权,对②玉江高速公路果木林场路口单立柱拥有其经营权和管理权。
(3)本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所规定的情形。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35号
联系电话:****-*******、*******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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